因存在违规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3月13日,长城华西银行泸州分行收到2019年泸州银保监分局开出的“1号罚单”。值得关注的是,这也是今年以来,四川第三家因贷款违规受到处罚的城市商业银行。《金融投资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发现,截至3月18日,今年以来四川银保监局及省内银保监分局合计公布46张罚单,共涉及11家金融机构,累计罚款金额达1087万元。
■本报记者吉雪娇
攀枝花城商行领12张罚单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城华西银行泸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规发放贷款、受托支付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泸州银保监分局对长城华西银行泸州分行罚款30万元,同时对于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这也是今年以来,四川第三家因贷款违规受到处罚的城市商业银行,此前,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与乐山市商业银行均因涉及相关贷款违规,收到监管部门罚单。其中,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涉及相关罚单数量达12张,合计罚款金额530万元,也是今年以来被处罚力度最大的一家。具体来看,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关联度和集中度指标严重超标,提供虚假报表,绕道同业业务违规授信以及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攀枝花银保监分局罚款385万元。
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攀枝花银行旗下科技支行(原江南二路支行)、望江支行、瓜子坪支行3个支行,其均存在贷后监控不严,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借款人关联企业缴纳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金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分别被罚款25万元。攀枝花商业银行各机构8位相关负责人亦被处以警告,及5.5-25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外,乐山银保监分局“1号罚单”则开给了乐山市商业银行夹江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该支行被罚款20万元。而乐山市商业银行亦因违规发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被处以罚款40万元。相关负责人亦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