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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垃圾分類還有三個“差一點兒”

作者:东东笑话网2020-08-07 04:53类型:互联网动态 已有200人围观 点击提交给百度收录

原標題:京城垃圾分類還有三個“差一點兒”

京城垃圾分類還有三個“差一點兒”

京城垃圾分類還有三個“差一點兒”

  有的小區垃圾桶未安裝腳踏板

京城垃圾分類還有三個“差一點兒”

  垃圾桶站被小型收集車遮擋

京城垃圾分類還有三個“差一點兒”

  拾荒者在小區裡翻揀垃圾

  不裝踏板“蓋”難開

  垃圾桶站被遮擋

  未建雨棚積污水

  翻揀“拾荒”少人問

  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實施三個月有余。市城市管理部門就垃圾分類制定的《居住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指引(2020年版)》(以下簡稱《指引》),也已經於5月11日向社會發布。據統計,《條例》實施三個月以來,廚余垃圾分出的數量質量均有所提升,97%的小區開展了宣傳活動。連日來,北京青年報記者走訪了全市30個居住小區、16條平房胡同,實地查看200組垃圾桶站和分類驛站,也發現了垃圾分類的“最后一公裡”在便利性、規范性等方面仍存在諸多“差一點兒”。怎麼解決好這些“差一點兒”?怎麼補齊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的服務短板?在某種意義上,這正是抓好垃圾分類這件“關鍵小事”的“關鍵”之所在。

  垃圾桶設置的便利性“差一點兒”

  近日,北青報記者來到朝陽區主場小區,發現垃圾桶外堆放著多袋生活垃圾,打開桶蓋后卻發現,垃圾桶內並未裝滿。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北青報記者蹲點觀察,發現問題出在腳踏板上——有的壞了,有的壓根沒裝踏板。面對臟兮兮的垃圾桶,居民寧可把垃圾堆放在桶外,任憑其散發異味、招惹蚊蠅,也不願用手開蓋。

  《條例》第三十五條明確提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保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潔美觀,出現破舊、污損或者數量不足的,應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但實際上,有的小區桶臟了不擦、桶壞了不修,給居民投放垃圾帶來了不便。在北青報記者走訪的甘露園、東四十條甲100號院等小區,也或多或少存在類似問題。

  此外,垃圾投放點與樓門洞之間的距離過遠,也讓居民感到不方便。今年5月《條例》實施后,房山區長韓路附近的某小區施行“撤桶並站”,單元樓門口的垃圾桶全部集中到小區出入口,一拉溜兒擺了三十來個,但居民卻反映“不方便”。

  小區居民張女士對北青報記者說,她所住的單元樓距小區出入口最遠,每次扔垃圾都要步行150米左右,“有的居民嫌麻煩,會直接把礦泉水瓶等垃圾扔到以前放垃圾桶的位置,等保潔員收拾。”

  對此,該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認為,這樣設置垃圾桶,既可以降低管理成本,也有利於檢查、監督分類效果。至於給居民造成的不方便,“大家隻能克服一下困難了”。

  垃圾桶放在哪兒?擺多少?事實上《指引》在第3條“投放點設置”中早已做出明確規定:“每150至200戶居民宜設置1處固定桶站,服務半徑不宜超過70米。”上述房山某小區的垃圾桶站擺放位置顯然不夠合理。

  朝陽區望京附近某高檔大型小區的問題則是垃圾投放點數量過少。11棟樓、2500余戶居民,按規定至少應設12處垃圾桶站,實際卻隻設了5處,且分布很不均勻。有的居民出門百步之內就能找到兩個垃圾桶站,有的居民則要步行5分鐘以上扔垃圾。

  桶站擺放的規范性“差一點兒”

  規范設置垃圾投放點是動員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的重要前提與基礎,但是北青報記者走訪發現,部分小區內垃圾收集設施的規范性不足。

  一是垃圾桶品類不全,可回收物沒地兒投放。近日北青報記者在西城區宣西社區看到,一位老太太拎著一大串用繩子拴好的礦泉水瓶從6號樓裡走出來。她把礦泉水瓶挂在電瓶車扶手上,“這些都是可回收物,現在卻沒地兒扔啊!”在她面前就是一組固定垃圾桶站,一個桶裝廚余垃圾,另兩個桶裝其他垃圾,但沒有可回收物桶。北青報記者在小區裡轉了一圈兒,沒見到一個可回收物垃圾桶。同樣的情況出現在菜市口百貨南邊的一個老舊小區裡。據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我們街道所屬18個社區全部採用定時定點收集可回收物的方式,居民隻要按時去現場投放就可以了,因此我覺得設立可回收物桶也沒多大用處。”不過,《指引》在第3條“投放點設置”中明確規定,各居住小區應因地制宜地在小區出入口、主要通道等區域設置分類驛站,優先滿足廚余垃圾、可回收物的投放收集需求。

  二是垃圾桶品類與公示內容不一致。8月2日,北青報記者在朝陽區甘露園的一處投放點看到,公示牌上顯示此處應擺放一個廚余垃圾桶、兩個其他垃圾桶,但實際上並排擺放了三個其他垃圾桶。廚余垃圾桶則“藏”在了公示牌后面,並且被堆在地上的各類垃圾包圍,居民隻能把廚余垃圾扔在其他垃圾桶裡。海澱區知春裡社區也有一處應擺放廚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的投放點,現場卻隻擺放了兩個廚余垃圾桶,導致其他垃圾無處可放,居民隻得混投。

  三是固定桶站未設置防雨棚。《指引》在第3條“投放點設置”中提到,固定桶站通過設置防雨棚,減少滲濾液產生量。但是北青報記者在豐台區長安新城二區走訪時發現有三個其他垃圾桶露天擺放,蓋子大張著,降雨過后,桶內積存了大量污水,加之天氣悶熱,讓桶內垃圾漚出了異味。

  四是“多合一”投放收集點未發揮應有作用。在朝陽區定西南裡社區,靠近小區門口的拐角處,靠牆擺放著四個垃圾桶,牆面上貼著五個指示牌。北青報記者仔細梳理發現,該區域承擔著七項功能,分別是收集廚余垃圾、收集其他垃圾、收集可回收物、收集有害垃圾、暫存有害垃圾、暫存大件垃圾、暫存裝修垃圾。然而,在這個佔地面積僅有二三十平方米的投放收集點內,除了給垃圾桶留下一席之地,其余大部分區域都被一個高出地面的廢棄花池佔據,供人們通行的空間非常狹小。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指引》鼓勵街道因地制宜設置集多種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處置基地,並對設置標准也提出了具體要求,顯然定西南裡社區的這處投放收集點不符合規范。例如,《指引》第5條“收集點設置”中規定,大件垃圾暫存點應劃定專門區域,設置圍擋,按大件垃圾的類別分區有序存放,而該投放收集點沒有圍擋﹔《指引》還規定,有害垃圾暫存點應設置在有監管條件的固定場所,並有專人管理,而該投放收集點卻無人管理。北青報記者現場看到,距離該區域僅十余米的另一組垃圾桶站旁,露天堆放了床墊、木板、舊馬桶等大件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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