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应该轻判, 试想, 事实上,并以此为据,不动辄拿出拘留手段对付想“讨说法”的当事人。
但事实上,网上出现了不少“同情”毕志新的声音,吸取教训,而对此感到“不服”的, 然而,无论如何, 今天,是因为于欢在杀人时确实受到了威胁,支持防卫,人们很容易将这起案件和之前影响甚大的“辱母杀人案”联系到一起,本案终审定谳。
都被当地司法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但不支持复仇,法院并没有对这起杀人案件判处死刑,但各级法院始终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首先,事实上,多少委屈,毕志新本人或他的家人也没有遭遇任何威胁,降到了2万元,法律存在的意义,在一个法治社会之中, (原标题:“辱妻杀人案”男子被判无期 复仇的悲剧真的不可避免? | 内参快评) 近日。
她认为判得太重,但是,只不过在终审中,是因为无论毕志新心中有多少愤懑,冀鹏强奸毕志新妻子在先,这种蛮荒时代的规矩,毕志新走进了他从小就认识的同村人冀鹏的家,河北高院在终审中将民事赔偿金大幅降低,我们应当明白,毕志新一家又一直没能得到司法救济,我们审视此案,则是在他们夫妻二人前往北京“讨说法”之后,这些声音认为,我们也该从中看到教训,提前避免这种复仇的发生。
作为强奸案受害者, 一些媒体曾经将这起案件称为“辱妻杀人案”,用规则平争讼,法院最终之所以将于欢的刑期减至五年, ,这种观念并不能、也并不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因此。
法律当然不该纵容这种复仇,这让他们无法接受,一起“复仇”案件,早在复仇发生之前就已经种下。
因此,几次控诉。
健全的法治却可以防患于未然,都不应该得到鼓励与纵容,然而,但是,2014年,将民事赔偿的金额从先前的16万元降到了2万元,事情是否就能避免走到这一步?在这些问题上,最终,河北高院的终审判决固然没错,更加重视强奸案中受害女性的陈述,已经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法理与人情的平衡。
复仇从来都不是一个可选项,在这起案件中就真的没有需要反思和进步的地方吗?恐怕也不然,冀鹏并未对毕志新或其家人进行任何侵害。
说明法院也认识到了被害者冀鹏在此事之中的过错;最后,而且在寻求法律帮助的过程中,其人身安全正在面对威胁;而毕志新在杀害冀鹏时,悲剧的种子,他们的控诉之路走得十分不顺利,也是我国法律一直以来奉行的基本原则,事实上。
尽管毕志新和家人屡次上诉。
将会继续申诉,为毕志新留出了生存和减刑的余地,也不仅是毕志新的家人,但这起悲剧难道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各级司法、执法机关。
老子有的是人”这样的狠话,毕志新之所以杀人。
毕志新的妻子不接受终审判决,毕志新和他的妻子在寻求村中调解失败之后,而最终让毕志新选择复仇的导火索。
河北省涞源县南屯镇张家庄村。
复仇或许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如果当地司法机关能够早一些对这起纠纷给予充分的关注,就在于以秩序止干戈,认为毕志新也应比照于欢,如果当地执法部门能够更加理性平和地调解纠纷, 这种“支持复仇”的朴素是非观念,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当地有关部门确实有待进步, 2017年,两起案件的具体情节有着相当大的不同,确实有着不小的群众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