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除了顾超的公职。
无锡市监察委员会将该案移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江苏省监察委员会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3月20日, nbspnbsp记者了解到,3月28日,先后多次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600万余元归其本人或者提供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关键证人出庭作证。
同日由无锡市检察院对顾超决定逮捕,无锡市检察院将此案移交滨湖区检察院办理。
当庭质证。
采用银行转账、开具现金支票、转账支票、POS机刷卡、支取现金等手法,经无锡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被告人顾超于2015年5月至2017年11月间,顾超向单位领导供述了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处(审计处)原出纳会计顾超挪用公款案,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nbspnbsp nbspnbsp图为庭审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