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走低俗路线的广告没有市场
3月25日,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椰树集团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专业不限,只要懂写作,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等内容的广告,引发社会争议。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迅速对椰树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椰树集团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已于近日依法对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4月1日,澎湃新闻)
椰树集团在低俗广告方面已是“老司机”了,如2019年,椰树牌椰汁的广告包装画面,是几位大胸美女、手持椰树椰汁,其中一位的旁白是“我从小喝到大”。而今,椰树集团再次因为涉嫌发布低俗广告进入公众视野,并且招致监管部门的调查,可谓咎由自取。
应该说,喜欢俊男靓女是人之常情,绝大多数广告画面中均有俊俏美丽的明星代言,这符合市场规律和人们的审美理念,无可厚非。但是“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的广告语,并配上“大胸美女从小喝到大”的图片,显然极不妥当。怎么看都像贴在路边电线杆上的“重金求子”类广告,或者像极了浏览网页时弹出的艳情式牛皮癣广告,充满了油腻和低俗。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商家打广告不能只奔着博出位和吸引眼球而来,而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少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靠“开黄腔”,走色情路线来博取关注,到头来只会自食苦果。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对照椰树集团所发布的广告,任何一个具有正常生活经验、正常价值观、基本是非对错判断能力的人都能看出来,其广告离健康和文明相差甚远,离大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形象完全不符,低俗到了骨子里。根据广告法,有此类情形的,监管部门可对广告主处20万元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椰树集团已经不是第一次犯案,2019年3月份,其就因为广告低俗被海口市龙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其屡教不改,再次走低俗营销路线,可能是企业文化素养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更可能是违法成本太低。毕竟,在互联网社会,低俗路线可以迅速吸引关注和流量,虽然丢失形象,面临罚款,却可能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针对这种屡罚屡犯,我行我素搞低俗营销行为,监管部门不该心慈手软,轻轻放过,而应依法问责,用足用实法律手段,利用罚款、吊销证照等方式,倒逼企业心存敬畏,把法律、诚信、公序良俗放到心上。使其不能再像江湖游医那样随意发布辣眼睛的低俗广告,不能再侮辱消费者的智商和审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