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成都市高度重视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以问题整改为抓手,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就专项斗争及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与各成员单位及区(市)县签订工作责任书,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始终围绕“三个重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重点地区)聚力攻坚,狠抓“两个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整改落实,促进“一个成效”(整改成效)全面实现,目前,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向省委移交的“问责清单”涉及成都部分已全部问责处置到位,全市专项斗争工作正有力有序深入推进。
不断提升政治站位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听取“扫黑除恶”工作,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位推动部署。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成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新阶段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组会及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专项斗争及整改工作相关精神,细化部署工作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全面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多次对专项斗争及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深入研究专项斗争策略,明确工作目标和思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对专项斗争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对整体工作推动及案件线索查办作出批示,特别是对中央督导组交办我市的重点线索查办批示要求“按照省扫黑办要求立即交办。一要按照‘一案三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组织精干力量核查;二要认真分析每一件线索,需提级办理的必须提级办;三要加强督查,坚决防止查办不认真,不彻底”。将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市扫黑办先后5次召开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会、分析研判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多次深入各地各部门调研专项斗争及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治根”之年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认真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明显增强。
加大线索核查力度
抓紧完成市线索核查中心建设,认真落实谁核查谁负责的线索核查责任制,组成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专班,统一组织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对上级交办或涉及重大案情的线索,采取上提一级、异地办理等方式进行重点核查。严格落实线索每周研判、一周内移送、定期回复等制度,确保不发生积压。市扫黑办对下级查否的线索认真组织复核,切实把每条线索查深查透。
聚力攻坚黑恶案件
成都市紧盯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查打击专项组,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侦办专业队伍,加强统筹协调、抽调精干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攻克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立案侦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5件,刑拘犯罪嫌疑人85人,破获刑事案件55件,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1亿元;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件;检察院公诉涉黑案件1件;一审宣判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件;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43件;侦办恶势力团伙案41件;立九类涉恶案件2688件;有278人投案自首。2018年10月底以来,全市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新增立案2件,新增刑拘35人,破案30件,查扣冻结资产估值约2000万元;新增移送起诉2件; 市检察院公诉1件;一审判决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新增8件;恶势力团伙案新增9个;新增立九类涉恶案件754件,起诉1114人;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缴获枪支新增5支、投案自首新增137人。
提升起诉审判效率
市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提高黑恶案件结案率。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黑恶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0件389人;2018年10月底以来,全市共起诉涉恶案件36件209人,审查起诉力度和效率明显提升。全市法院严格公正司法,把准政策法律界限,对受理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均按照刑事庭审实质化要求进行审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加大快审快判力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59件288人,结案29件131人。其中,2018年10月底以来,受理黑恶案件21件150人,结案8件26人。
加强重点问题整治
针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黄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10月1日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黄刑事案件246件,办理治安案件1775件,刑事拘留601人,行政拘留5576人,罚款233人。2018年10月1日至今,黄警情同比下降21.63%。
坚决加强“破网打伞”
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一线双核”“两个一律”工作要求,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重大问题均成立专班核查,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专班组长,加强领导力度,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对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级别较高的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坚决落实“保护伞”线索原则上不交县以下调查的工作要求,减少办案干扰、排除办案阻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充分运用问责利器,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管范围出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进行严肃处理。对专项斗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消极对待、敷衍应付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截至4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查处“保护伞”33件38人,问责38件60人、5个党组织。
深化乱点乱象排查整治
对省挂牌的两个乱点乱象重点地区,按照“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整治效果。截至3月26日,五块石汽车客运站周边非法营运、喊客拉客、占道经营等已彻底整治。新都区盗抢机动车发案情况得到明显控制。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市扫黑办会同市公安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文化旅游、住建、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排查整治,目前已初见成效。全市主动排查204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并于去年11月底全部完成治理整治,有力地促进了治安热点降温、乱点整治。针对中央督导组指出“成都到甘孜景区‘黑车’现象严重”的问题,交通部门制定印发《成都至甘孜州非法营运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条块结合、综合施治”的原则,加大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整治80余次,出动各级技法人员763人次、公安干警202人次,检查旅游车辆389台次,查处成都至甘孜非法营运车辆15台,其他非法营运车辆55台,查处其他客运车辆违法违规案21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