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经法院两次对其司法拘留仍拒不执行,李某不仅不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李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还将查封的生猪变卖,被告人李某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系坦白。
鉴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借款到期后,并依法两次将其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晋海 李娟) ,李某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2014年7月10日。
近日,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并拒不按裁定要求申报其财产状况。
拘留期满后,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赵某诉至法院。
法院以其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向赵某借款15万元用于养殖业。
且变卖法院扣押的财产。
因长期不还。
法院依法查封了李某名下的相关财产, 中新网河南新闻7月20日电 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养殖场及养殖的生猪查封后,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