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出炉。
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怎么建?建在哪?建好后如何管理?……8月28日,征求意见稿中,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立法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93109,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现面向社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即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前,对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防灾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日常维护和使用、应急启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8号(邮编:210024)省法制办。
,东东笑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