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翟书玲等恶势力犯罪案”最为典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翟书玲、李增立、李晓五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禹州市颍河湾小区,采取围堵业主进料车辆、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小区业主高价使用其提供的水泥、沙子等装修材料或装修服务。
该恶势力团伙采取上述方式共向该小区七名业主提供上料等服务,交易额共计人民币24800元。此外,当发现有业主正常施工时,该团伙即采取阻拦运料车辆、驱赶上料工人、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挠他人施工,并强制收取好处费。该恶势力团伙实施多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犯罪,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量刑情况
被告人翟书玲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5000元。其他两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一年零五个月的刑罚,均判处罚金。并判令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