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更新最新的资源,请记住我们的网站:www.520yanqin.cn 

2016.11.4 广告位置出租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373.10元

作者:东东笑话网2021-05-21 16:27类型:互联网动态 已有92人围观 点击提交给百度收录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蔡长春 

记者5月2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5月20日起,法院、检察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20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即每日赔偿金373.10元。

据悉,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9日公布,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日平均工资为373.10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法院、检察院自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73.10元计算。

<< 上一篇:“缺芯潮”下国产替代的新机遇 | 下一篇:没有了 >>
温馨提示如有转载或引用以上内容之必要,敬请将本文链接作为出处标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