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座谈会在江苏省徐州市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以及国家《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部署要求,共商融合共赢新举措,共建协同发展新机制,推动淮海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这标志着淮海经济区新一轮合作帷幕正式开启。江苏省副省长王江,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安利民,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铁根分别讲话,徐州市市长庄兆林主持会议。
淮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晓武,连云港市委书记项雪龙,商丘市委书记王战营,宿迁市委书记张爱军,宿州市委书记史翔,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光亮,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庆斌,枣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石爱作等淮海经济区各市领导,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四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徐州市领导王剑锋、吴新福,淮海经济区各市发改、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淮海经济区是中国最早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之一。上世纪80年代,全国横向经济联合大潮涌动。1986年,苏鲁豫皖接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讨论会在北京举行,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老先生倡导成立淮海经济区。自此,各兄弟城市同心同向、携手并进,走过了32个不平凡的岁月,共举办26届淮海经济区市长会议和22届顾问联席会,有力推动了区域实力大幅提升、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合作格局不断拓展。特别是2010年,首届淮海经济区核心区城市市长会议在徐州召开,开启了区域一体化发展新阶段,推动区域合作进入全面提速的快车道。在核心八市共同努力下,市长会议第一轮轮值于今年8月结束,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为各方深化合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坚决破除地区之间的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今年10月,国务院批复《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将淮海经济区列为重点规划的三大板块之一,首次在国家层面正式明确淮海经济区10个城市的区划范围,并要求“推动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打造省际协同合作示范样板”,区域合作迎来新的重大机遇。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淮海经济区区域合作发展面临宝贵机遇,也具有广阔空间,新一轮合作发展的战略方向、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亟待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