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前方记者张洽棠
2018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明确“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
共享经济的发展,不仅直接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且还在激活更大的就业潜力。国家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城镇每100个新增就业岗位中,约10个岗位来自于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当年总量已达7000万人左右。预计到2025年,有望超过1亿人。而且,共享经济就业形式灵活、多样,尤其有助于解决简单技能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认为,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的共享经济面临不少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稳就业功能的发挥。对于共享经济这种市场的创新行为,要认识到其在发展初期必然会带来各种新问题,但不能因此就对共享经济全盘否定,不能“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应通过提高共享经济治理水平,通过创新管理推动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实现其稳就业的功能。
对此,沈南鹏委员建议:
首先,既要倡导监管包容,也要倡导平台自律。应注重为行业营造宽松的环境,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允许和鼓励共享经济充分竞争,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给市场试错纠偏、调整出清以足够时间。与此同时,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应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加快建立健全自律监管体系,完善信用保障机制,将内生治理作为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
其次,创新适应新经济新业态的行政管理方式。面对新经济带来的新问题,目前,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呈现滞后现象。一方面,共享经济构成复杂、覆盖广泛,要研究和适应共享经济各个细分行业的特点,不宜套用统一的管理模式,应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的业态属性,实现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另一方面,共享经济发展快、变化多,如继续套用传统的全流程监管思路,难免求全责备,应转向加强事中与事后监管。与此同时,针对共享经济跨区域、跨行业、涉及部门多等特点,可推进线上线下结合、区域部门行业协同的监管模式。比如,可探索通过设置新经济服务窗口等方式,通过流程再造主动适应市场之变。如2019年1月16日,成都市就率先成立了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第三,要逐步健全共享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劳动市场的新变化。近年来,青年的职业观变化迅速,出现了自雇群体、“斜杠青年”等新型劳动关系。因此,建议对相关劳动法律进行研究,以适应这种新变化。
第四,要探索适合共享经济发展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共享经济从业者权益保障,为共享经济发挥稳就业功能兜牢底线。一方面,作为创新主体,处于市场一线的共享经济平台对现实情况了解最多,要主动担负起探索社会保障新机制的任务,切实履行平台责任。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宜加快建设“网上社保”等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