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苏报融媒记者邹强)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今年起,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于每年的清明节假期三天、劳动节假期三天、国庆节假期前两天和后两天分别对通行南京二桥、江阴大桥、苏通大桥的部分货车实施限时错峰出行,限行时段为每日6时至20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大节日期间全时段限行),以有效均衡重大节日期间高速公路路网流量。
“部分货车”是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黄牌货车。悬挂蓝牌、承担运送鲜活农产品、高速公路抢险救灾、高速公路服务区油品保障运输车辆等涉及国计民生运输任务的载货汽车除外。
有关部门提醒,在上述时段确需出行的黄牌货车,请选择南京三桥、南京四桥、润扬大桥、泰州大桥、崇启大桥绕行,或选择板桥、七圩(圩塘)、夹港(利港)、八圩(黄田港)、九圩(韭菜港)、张皋、通沙、通常、太海等省内汽渡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