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玩抖音却刷出前女友 博士生起诉抖音、多闪侵犯隐私权
知乎上法学博士生小凌发的帖子。 网络截图
记者实测。紫牛新闻记者 杨志敏 摄
只想静静地刷刷抖音,却被推荐了久未联系的同学、甚至前女友。一位法学博士生发现抖音、多闪这两款App在他没授权情况下,向他精准推荐了多位“好友”。而这些“好友”居然包含了他多年未联系的人,他根本不想让这些人知道他在“刷抖音”,而多闪App也有同样的问题。震惊之余,他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抖音App和多闪App的运营方,要求这两款App立即停止侵犯他的隐私权,并告知如何获取“好友关系”,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立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近日联系到了正在重庆某大学攻读法学博士的小凌。
博士生告了抖音、多闪
感觉被偷窥:玩抖音刷出一堆微信好友
3月15日起,一篇名为《法学博士生维权:我为什么起诉抖音、多闪侵犯我的隐私权?》的文章,出现在知乎微博等社交平台,文章作者博士生小凌向紫牛新闻记者谈了自己起诉的经过。
小凌称,今年春节回到老家,发现周围的亲戚朋友家人都沉溺于“刷抖音”和“玩多闪”。他也跟着尝试玩了起来。由于研究法学的缘故,小凌使用抖音时,其中的一个现象引起了他的关注:“我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并登录抖音App,随后令人诧异的事情发生了,在‘关注’列表中,我发现大量好友被推荐为‘可能认识的人’并提示我关注,这其中就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等。”
小凌又下载了“多闪”App,并根据提示用抖音账号登录。
同样让他感到“诧异”的是,在“多闪”上,他也发现自己的大量朋友被推荐为“可能认识的人”,并提示他添加好友。
“当时我就有一个巨大的疑问:它怎么知道这些人是我的同学和朋友?”经过比对,小凌发现抖音、多闪App上推荐的“可能认识的人”,大部分都是他的微信好友。
小凌称,我从未使用微信账号登录过抖音、多闪,也未在抖音、多闪App中绑定过微信账号,我很疑惑,它是从哪里获得我这么多信息的呢?“像‘前女友’这种关系,根本不想让她出现在我的好友列表中,抖音、多闪怎么能精准识别并推荐给我呢?”
疑惑:抖音声明“不获取个人信息”,却掌握我的微信好友
小凌立即翻看了抖音App的《隐私政策》,发现在其概要内容中,抖音明确提到:“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提供、转让或者从第三方获取你的个人信息,除非经过你的同意。”
小凌质疑道:“当时为了证明抖音侵权成立的逻辑,我手机通讯录是空白的,除了本机号码,不包含任何其他信息。在装抖音的过程中,也并没有同意它收集手机通讯录,但‘可能认识的人’中为什么会有微信好友呢?”
据小凌自己推测,可能是“可能认识的人”中,有同学或好友同意收集通讯录,并用微信号来登录,通过这种反向比对,来向用户推荐同学好友。
“但这也仅仅是推测,因为抖音的算法之复杂和数据之庞大,其‘后台’可能存在的算法逻辑,普通用户很难知道。”小凌表示。
更疑惑:多闪又凭什么能获取我抖音上的好友
随着对抖音、多闪的深入了解,小凌发现,这两个App在共享用户关系链,而且这种共享与其在《隐私政策》上的承诺是自相矛盾的。
多闪的《隐私政策》 “概要”第1条写到:“多闪需要实现与抖音的聊天、评论、内容发布等社交功能互通,这是多闪的基本功能。需要你使用抖音登录多闪,并授权你在抖音中的账号、头像、昵称、通讯关系、历史消息等必要信息。”
小凌认为这一条款很不合理:“难道我用抖音账号来登录多闪,就表示我一定要默认授权同意多闪收集我在抖音中的账号、头像、昵称、通讯关系、历史消息吗?这显然不合理,有违法律法规。”
小凌查阅了工商注册信息,“抖音”和“多闪”的运营方并非同一个主体,前者是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后者则是北京拍拍看看科技有限公司。
“既然不是同一个主体,多闪又是如何拿到我抖音上的‘可能认识的人’?这该如何解释?”小凌感到非常疑惑。抖音《隐私政策》中已明确表示“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提供、转让或者从第三方获取你的个人信息,除非经过你的同意”。“但是我通过抖音账号登录多闪后,为什么依然在‘可能认识的人’中存在抖音上推送的很多同学和朋友?”小凌问道。
状告抖音、多闪运营方:停止侵权赔偿6万
小凌将自己的震惊和疑惑告诉了周边的亲朋好友,大家都不以为然,认为这是正常现象呀,没啥可大惊小怪的:现在还有哪个社交App不使用用户的通讯录?授权不授权都关系不大。但小凌并不认可这种“集体无意识”,他认为,社交软件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小凌最终选择了将该问题诉诸法律,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了抖音、多闪的运营方: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拍拍看看科技有限公司。
在诉状中,小凌写到:“2019年2月9日,在原告手机通讯录除原告本人之外没有任何联系人的情况下,原告使用该手机号注册登录抖音App,在‘关注’列表中发现大量好友被推荐为‘可能认识的人’并提示关注,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等。经过比对,抖音App推荐的‘可能认识的人’,大部分都是原告的微信好友,但让原告本人诧异的是,原告从未使用微信账号登录过抖音App,也从未在抖音App中绑定过微信账号。”
小凌认为,抖音和多闪运营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下列法律法规条款:《网络侵权责任法》第11条、43条、4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5条、第9条;《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6条,第21条;《民法总则》第110条、第111条。
“被告作为新兴互联网公司,用户规模较大,其收集和使用海量的用户信息,为谋取利益,却明目张胆地擅自泄露和擅自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危及到公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在诉状中,小凌要求抖音App与多闪App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隐私权的行为,并向原告书面告知抖音App向他推荐“可能认识的人”及获取好友关系的方式,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6万元。
据了解,该案已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本报记者实测
只要登录,抖音、多闪都会收集并推荐你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