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手机未设置锁屏,结果被好哥们暗中拿走开通蚂蚁借呗功能,“借”走了八千元,直到收到催款信息才知道负债信息。昨天,记者从鹿城警方获悉,“借款人”已涉嫌盗窃被逮捕。
9月5日上午,市民鲍先生收到一条支付宝发来的短信提醒,称其还有一笔8000元的欠款未偿还。收到信息的鲍先生一头雾水,致电支付宝方面后被告知,“蚂蚁借呗”是蚂蚁金服旗下的一款消费信贷产品,根据信用评级高低,用户可直接在支付宝上申请相应额度贷款。
系统显示,8月23日凌晨3时许,鲍先生开通了“蚂蚁借呗”功能,并贷款了8000元。随即这8000元转入了鲍先生支付宝账户;交易记录显示,这笔钱又通过进一步操作转入了鲍先生绑定的银行卡账户。
但鲍先生称其从未开通过“蚂蚁借呗”这项功能,更没有通过这项功能借过款。更令鲍先生不解的是,整个过程他从未收到过相关短信通知,随即他报警求助。
调查中民警发现,8月23日凌晨4时许,鲍先生绑定支付宝的银行卡产生了三笔ATM机取款记录。根据银行提供的监控显示,当天凌晨4时17分,一名用一次性毛巾蒙住大部分脸的男子进入银行自助柜员机,分3次取走8000元现金。之后,该男子走到民航路一小区,正是鲍先生居住的小区。
9月6日,鹿城警方在民航路某小区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史某抓获。史某,20岁,江西余干县人,案发前是鲍先生的同事,两人住在同一间宿舍不同房间,关系还不错。
“之前他有用我手机点过外卖,所以知道支付宝密码。”鲍先生表示,自己的手机没有锁屏且经常随意放。8月23日凌晨,他将手机放在寝室充电,人就离开了。之后,史某打开鲍先生的支付宝,并通过“蚂蚁借呗”这项功能从支付宝“借”了8000元,将钱转到鲍先生绑定的银行卡内,同时删除了相关短信。拿着鲍先生的卡取钱后,他又将手机和银行卡放回原处。案发后不久,史某就从公司离职了。
史某交代,盗窃得手后,他买了一部手机。目前,史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