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海南省药监局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为契机,以最严格的监管,严把产品备案源头关,加强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整治突出问题,守住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美丽事业”保驾护航。
春节期间,省药监局对省内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一般缺陷4项,下达限期责令整改1家,对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去年以来,省药监局制定了《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程》,有效落实化妆品备案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备案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海南完成22家企业309个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的质量检查工作;完成国家局分配海南的281件次备案产品的质量审查任务;通过检查有效把关备案产品质量,严把化妆品生产源头关。
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集中对省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自建网店等67家单位进行了检查,查询数据信息112条,对平台经营者开展法规宣贯,指导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岗位。组织开展不合格化妆品停止经营工作,先后印发通知对通报的广州市邦妮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BONYHAiR染发霜(棕色)等7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在海南范围内组织开展停止销售、依法查处等工作,进一步净化海南化妆品市场秩序。
据悉,2021年,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金额601.73亿元,同比增长84%,化妆品销售超六成。省药监局组织省、市县(区)、基层所三级监管部门,对省内5家主要免税店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企业产品是否注册备案、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执行、标识标签是否规范。结合“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焦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以及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和服务新举措,共同推动我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为力争2022年离岛免税销售达到1000亿贡献海南药监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