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保持坚强的党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之事,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严格违规违纪常见问题界限区分,把纪律的要求压实到每一位党员干部,体现到日常生活和每一项业务工作中,确保党纪党规的刚性约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典型案例警示分析
(一)犯罪事实与处理结果
2015年2月17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因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等问题,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案件透视
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王敏常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将许多纪律和规矩写在文章里、讲在会议上。但内心深处,却视党纪如无物,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王敏时常向有“利益输送”的关系人索要钱物,为一己私利,把党的纪律当作耳旁风。长期以来,王敏漠视纪律,不讲规矩,背离党的要求和规定,自行其是,胆大妄为,恣意践踏党的纪律,最终酿成人生苦果。
一面大谈廉洁,一面大肆敛财。王敏在自己直接负责的工作范围,不帮人谋私利,以免搞得乌烟瘴气。但当权力遇上利益,在各种诱惑之下,失去了定力,搞权钱交易,王敏受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剖析王敏案件,可以深刻地领会到“当官发财两条道,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谛。面对社会诱惑多、陷阱多,当官已是高危职业。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一旦贪腐,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一面高谈理想主义,一面丢弃党性原则。王敏在人前“信誓旦旦”,做足表面文章,却把革命理想束之高阁,作为精神偶像,从未真正将其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遵循。随着市场经济的大潮,随着自己职务的提升,随着各种诱惑的增多,他党性丢弃了、理想坍塌了、信念动摇了,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作为典型的“两面人”,王敏扭曲的价值观、分裂的人格、表里不一的行为,大搞政治投机主义,伪装清廉、伪装纯洁、伪装正直,背离了从政道德,冲击了社会价值观,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影响极坏,教训深刻。
(三)案件剖析
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落马贪官,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两面人”为数不少。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曾多次发表反腐倡廉的“高见”;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曾有过各色“廉政佳话”;而王敏也曾有过“一个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过不了廉洁关,就没有担当的资格”的正色危言。但是,贪腐堕落的斑斑劣迹却不留情面地拆穿了他们的“两面人生”,葬送了他们的政治前途。
没有哪个干部天生就是贪官,贪官的堕落轨迹,始于私欲膨胀和观念跑偏。在踏上工作岗位之初,他们也曾有过坚定的信仰和创业的激情,他们也曾是领导眼中的可造之材、同事身边的先进楷模、群众心中的好官良吏。是什么让他们成为了党和人民的罪人?“是丧失理想自毁人生,是贪欲诱惑坠入深渊,是失去约束放纵自己,是淡忘法纪胆大妄为,是脱离组织迷失方向”。王敏在《忏悔书》中写道,“归根到底是自己价值观出了大问题”。正是不该伸的手、不该开的口、不该动的心,将他们引向不该走的歧途。正是心中一念侥幸,让他们背叛初心,将廉洁信念换做规避风险的表面文章,最终铸成大错。
没有哪个贪官天生就会演戏,是权力失控和监督缺位让他们有了表演的空间。这些“两面人”并不是患上了人格分裂症,而是晕眩在权力的光环下。对他们来说,手中的权力早已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异化为沽名钓誉的工具、挥霍纵欲的资本和权钱交易的筹码。“两面人”的堕落并非一朝一夕,正是监督缺位与自律缺失一同推波助澜。身边的领导和同事对他们的问题不可能一无所知,但往往顾及面子、旁敲侧击,没有当头棒喝、猛击一掌,甚至出现“边腐败边提拔”的状况,纵容他们在错误道路上渐行渐远。
严是爱,松是害。从严治党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大爱。从严治党必须提高党内监督有效性,在日常管理中体现出责任和担当。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关注和了解,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决不允许有独霸一方的“绝对权威”。要抓早抓小,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要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方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