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教育部了解到,近日,教育部修订出台《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院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进行调整。
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负责人介绍,《通知》在保持政策延续性的同时,着力解决新问题。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仍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
高等学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的规定,对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作出进一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