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公 告
7月26日0-24时,经四平市疾控中心检测和医疗救治临床专家诊断,确认续某(梨树)、钟某某(伊通)为新增确诊病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至确诊病例),已隔离治疗。续某、钟某某行程轨迹已在属地指挥部公布,为提高全市人民防范意识,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现将续某、钟某某的行程轨迹再予以公布。
一、续某行程轨迹。续某,女,39周岁,梨树县人,现住梨树县榆树台镇潘家村六组。
2020年7月16日7时左右,离开大连市某公司宿舍,乘坐轻轨于8时30分到达大连火车站,在人工窗口购买车票。14时30分,乘K2209次列车(11车67座)从大连到四平,16日22时04分到达四平火车站。当晚住宿在四平市铁西区站前吉祥招待所二楼212室。
7月17日5时,退房离开招待所,步行到四平市客运站。6时10分,乘坐车牌号吉C20333四平至八屋的客车(2号座位),7时左右在榆树台镇下。在榆树台镇一百货附近王丫水果店购物,又到丰源综合商店购物。8时左右由其丈夫驾电瓶车接回家,当天其余时间未外出。
7月18日9时,续某领女儿乘一辆出租电瓶车,9时10分左右到榆树台镇内,去邮局自助取款机取钱。10时40分母女到成信鞋城购物,10时55分到大理过桥米线就餐,12时左右到榆树台镇文希艺术培训中心安排女儿学习英语和数学。12时30分后,续某由其丈夫驾电瓶车接回家,到家后未外出。
7月19日至7月20日,在家未外出。
7月21日上午8时,续某与其二嫂孙某一同去大榆树村4队老盖家看鸡仔。9时续某乘丈夫电瓶车,到榆树台镇步行街圆通快递站点,取件后返回家中。16时左右,与丈夫和二嫂孙某到老盖家购买鸡仔。17时左右,续某称身体不适,其丈夫联系了村医修某至家中给续某静点。
7月22日未外出。17时左右,再次联系村医修某至家中静点。
7月23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5时由120救护车接至梨树镇兴旺酒店集中隔离点。
7月24日,由120专用车转运至四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二、钟某某行程轨迹。钟某某,女,51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现住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山河村。
7月17日13时,从大连市甘井子区工作宿舍乘出租车(车号未记)前往大连市金州火车站,购票后在候车大厅休息,18时19分乘坐K7385次(12车厢93号座)开往由大连至通化的火车。
7月18日2时40分左右,在辽源市火车站下车,由等候的女儿、女婿开车接至辽源市三元火锅店就餐,饭后前往女儿家休息,约5时左右独自乘出租车(车号未记)前往辽源市客运站,约5时30分到达辽源市客运站并在站内候车,6时25分乘坐辽源-小孤山的客运班车于8时左右在辽源市甲山镇下车,由等候的丈夫骑摩托车接回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山河村家中。当晚19时左右,与丈夫、妹夫乘私家车前往伊通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看望生病的儿子;20时许乘坐出租车去其子同学处为其子取书,后乘同一出租车返回医院;20时30分与其子前往伊通镇街内健晟星期天火锅店吃饭,约22时二人步行前往伊通镇宜佳旅店住宿。
7月19日,乘坐5时30分客运班车(伊通-山河),到山河村下车后步行返回家中。上午7时左右与丈夫骑摩托前往小孤山镇先锋村某家,后返回自己家中;下午14时,在本村一农户家中与村民打麻将娱乐。
7月20日,在本村一农户家中与村民打麻将娱乐。
7月21日,与丈夫骑摩托前往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所取款机取钱,后在小孤山街道街东购买钢材、水泥、石棉瓦等建材雇车送回家中。此后前往小孤山街道黑马手机卖场兑换红包,又在街道南门一家店铺购买了三双拖鞋,在路边摊购买香瓜后返回自己家中。
7月22日,在本村一农户家中与村民打麻将娱乐。
7月23日11时左右,由120车从家中接送至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接受集中医学隔离。
7月24日,由120专用车转运至四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该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主动到当地社区、村委会做好筛查登记,配合专业人员开展医学观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