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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务实创新,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0年7月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0年7月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9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21日17:00。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系统:嘉兴经开招聘系统。
4.报名办法:手机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网上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
5.报考人员在嘉兴经开招聘系统选择岗位报名(未在浙里办注册的报考人员,需先注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6.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对不到规定比例的相近岗位进行合并,确定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8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7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下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区人力社保局报告,联系电话:0573-82208524、82290005、19957380890。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