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家 原创】6月13日16时46分许,沈海高速浙江台州温岭出口处,一辆由宁波开往温州的槽罐车发生爆炸。(此前报道:望平安!温岭罐车爆炸事故已致19死172伤)
据浙江高速交警消息,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未与任何车辆接触。由于爆炸,现场被破坏得比较厉害,关于事故的起因和界定,目前仍在调查中。
由于槽罐车爆炸未与任何车辆接触,如何对该事故的性质进行法律界定?这对于后续的执法、处罚又有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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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据上海一律师表示:“从目前公开的情况来看,该驾驶员的行为或涉嫌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从该运输企业多次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内容来看,该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多次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在本次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排除驾驶员操作不当。不过由于该驾驶员已在本次事故中身亡,所以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危险品运输这类企业都是有强制保险,后续相关的理赔可以先走保险的渠道进行,再由涉事车辆所在企业就不足的赔付部分承担责任。
但此次槽罐车爆炸事故中,温州市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是一个由民营控股的企业,遇难者的各类损失就会由该单位的资产来进行赔偿。
这也意味着企业在保险范围赔付以后,全部资产如果不够赔偿的,或许部分群众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如果在受伤群体中有一部分困难群众,或者因房屋倒塌造成身体残疾,其后续的救治等医疗费用,可能会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来进行救助。(部分资料来源:第一财经)
● 编后语
目前,该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但由于发生爆炸的槽罐车所属企业是一个民营控股企业,所以各类损失由企业来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在事故中倒塌的房屋、受伤的人员,可能会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来进行救助。(文/高李敏 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