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男子15年后从山东监狱被带回陕西。
西部网讯(记者 赵昊 通讯员 白彩凤)近日,宜川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精确研判,成功破获“1.07”王某强抢劫、杀人案。
2002年1月7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王某强在该县高柏乡某村给其姐夫崔某某看门之机,窜入同村王某某家中实施盗窃,遇王某某10岁儿子王涛放学回家,王某强残忍地将王涛杀害,并将其溺于水缸以掩盖其杀人事实后潜逃。
案发后,宜川县局成立专案组,组织全局民警围追堵截7昼夜,但始终未能觅得王某强的行踪,案件一直侦而未破。两年内,宜川县公安局专案组先后赴山西河津、山东惠民县大桑镇开展侦查,2006年再赴上海、山东惠民、江苏镇江摸排犯罪嫌疑人的线索,2011年“清网行动”以来又赴山东惠民、江苏镇江调查,但案件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1.07” 王某强抢劫、杀人案始终是宜川县公安局刑侦民警的一块心病。专案组虽然几次易人,但是办案民警始终没有中断对王某强的追捕。
2016年10月份,新一任专案组成立,专案组使用多种现代手段,利用逆向维思、打草惊蛇等一切能想到的办法,但效果均不佳。专案组分析认为,只要王某强还活着就不可能不与宜川的唯一直系亲属没有一丝联系,但反复排查该亲属的各种信息,一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迹象。
专案组推定,王某强既然没有正常的社会活动痕迹,那肯定在特定的范围内——监狱。专案组重新调整侦破方向,围绕其重点关系人的蛛丝马迹,最终确定以山东淄博为中心,对自报姓名在监狱服刑的人员进行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通过多种信息碰撞,并结合刑侦技术手段,最终成功锁定化名“陈鹏”的服刑人员就是潜逃15年的王某强。
经讯问,2002年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强先后流窜至山西、河南、山东、江苏等地,隐姓埋名、四处藏匿。2010年,王某强在山东淄博以“陈鹏”的身份再次实施盗窃,被山东淄博桓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宜川警方抓获时余刑不足2年。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强已被宜川警方押解回该县,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