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晚上10时,蓝田警方在排查中,发现辖区两名男子曾有武汉接触史。警方介绍,这两人于1月16日驾驶陕A牌照货运车,从新疆库尔勒运输水果,于1月20日上午到达武汉一处停车场,后在车上休息等待,次日晚上,开车进入武汉一家水果市场卸货,1月22日由武汉出发,返回西安蓝田县的家中。
1月26日上午10时,其中一名男子王某参加了针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摸排,与村委会人员入户走访,但是在自己的排查表中,王某却隐瞒了他去过武汉的事。在公安机关的排查中,王某如实陈述其武汉行程,其间一直未如实反映其武汉居住、旅游史。2月6日下午,警方以“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对两人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