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言论应被正确对待
9月22 日 《南方日报》 孙文静
背景:9月18日,松下电器杭州的一位员工因为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勿忘国耻”的图片,被公司的中国籍领导威胁警告。该领导指出其行为违反此前有关“注意舆论导向,尽量减少在朋友圈发送”的规定,并称“你是准备离职吗?”据最新消息,松下电器将员工的发言定性为“正当言论”,称将进一步与当事人核查事实、严肃对待。
观点提要:员工发朋友圈本属个人行为,在9月18日这个特殊日子表达“勿忘国耻”的情感无可厚非,如今被扣以违反“舆论导向”的帽子实属滑稽。试问,这位中国籍领导认可的正确舆论导向是什么?难道就是“忘了国耻”、不刺激其所服务的日企吗?这位领导以离职要挟员工,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员工流露出的爱国情感没有错,领导只因不认同这种情感就警告要解雇员工,这显然是一种管理上的专横;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有详细的规定,而“因言被辞退”的情形显然无道理可言。作为百年企业的松下能走到今天,必然与其开放、包容的企业文化密切相关。而这位领导的言行显然背离了松下之魂,可谓“价值观上的专横”,员工在微信群坦言“我接受不了这样的企业文化”,点明了对该领导的不满。所幸,松下电器及时止损,声援员工的言论,并表示要严肃对待此事,使公众看到了该企业处理此事的明确态度和果断行动。这件事也为企业及其管理者提了个醒:要尊重员工的价值选择,而不是杯弓蛇影上纲上线。
高空索道坠亡事故再敲旅游安全警钟
9月21日 《北京青年报》 评论员
背景:9月18日15时许,重庆奥陶纪景区一工作人员乘坐景区4号速滑线拍摄宣传视频,到站时发生意外,施救过程中从高处坠落。当日16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观点提要:著名的海恩法则告诉我们: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如果每次事故的隐患或苗头都能被重视,那么每一次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对照这起高空索道坠亡事故来看,有必要追问,经营者平常是如何管理索道的?有没有在防范风险隐患上“偷工减料”?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是否到位?这些疑问都有待澄清。这起高空索道坠亡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安全重于泰山。从经营责任上讲,景区内的各项目经营者有必要进行“回头看”,分析、预判风险隐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从监管责任上讲,职能部门要坚持“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对景区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和隐患。节假日期间,同样要加大监管力度。突出重点,严抓细管大摆锤、过山车、高空索道等游乐项目,为景区安全保驾护航。
坐车顶游园,漠视规则猛于虎
9月22日 《广州日报》 丹图
背景:日前,有网友发帖称,在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区游览时,有游客坐在车顶上四处张望,“万一被动物袭击了怎么办?”视频中,一个小女孩通过天窗爬出车外,坐在车顶上。车子还在缓缓行驶,镜头中有一块警示牌写明:“匀速行驶,请勿下车。”有网友感叹,这简直就是“给老虎送外卖”……
观点提要:对此,有媒体从北京野生动物园获悉,视频显示的自驾游览区主要供远距离参观野生动物,已“通过五层技术手段将凶猛动物与游客进行有效隔离,可以完全消除人与动物间的安全风险。”而猛兽区则需要换乘园区专用车辆前往。然而,即使此区域没有野兽攻击的可能,违规驾驶行为本身就不危险吗?不但当事人自己,而且包括一些网友在内的围观者对此也不以为然。事实上,每当意外事故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如果人们把眼光局限在有限的视频内容中,必然会忽视其他因素。而诸多风险因素中,最重要的是什么?缺乏规则意识。尽管我们从小就受过“无规矩不成方圆”的教育,但总有人在一些场合、一些领域漠视规则。尤其在风险社会中,个人的极端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社会风险。漠视或践踏规则的结果,往往是失控。就本次事件来说,一车人的违规背后是一众人等对规则的不以为然。对规则,从不以为然到漠视,从漠视到违背、破坏和践踏,距离并不遥远。尤其当集体违规产生所谓的“广场效应”时,规则的权威性必然受到削弱。所以,有关方面应当抓住不良的苗头,及早修补规则的短板,让个别人的违规举动因宣传、监督和处罚而止步,把制度的效能最大化地释放出来。
“普通干部发泄情绪很正常”?
9月21日 《新京报》 熊志
背景:近日,“副局长和丈夫打砸营业厅”一事引发舆论关注。9月20日晚,官方通报“副局长夫妇在移动营业厅打砸辱骂”事件:夫妇二人向对方当众道歉,赔偿损坏物品。当地纪委监委对两人涉嫌违纪行为介入调查。
观点提要:舆情发酵后,当地第一时间回应,这种效率值得点赞,毕竟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也不是上纲上线,而是给基层政府形象及时“止损”的必要动作。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岳阳县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吴某桃副局长只是普通干部,发泄个人情绪很正常”。这一说法当然不妥当。首先,摔砸显示器、键盘,已经超出了发泄个人情绪的层面,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涉嫌损毁公私财物。再者,领导干部不分等级高低,遵纪守法都是同等要求。比如《公务员法》就明确提到,公务员应该履行“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的义务。因此绝不能因为一个副局长是“普通干部”,就宽纵了她的行为底线。事实上,恰恰是这类“普通”基层干部,和民众打交道多,接触更频繁,一举一动更容易上升到政府形象。即使工作人员处理方式有问题,作为副局长,也该保持理性克制,用妥善方式来处理纠纷。动辄怒不可遏地耍豪横、逞官威,严重有损领导干部形象不说,还容易激化矛盾,让冲突升级。(集纳 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