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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严禁培训机构“超纲教学” 学校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

作者:东东笑话网2021-03-14 06:00类型:互联网动态 已有80人围观 点击提交给百度收录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3日讯(记者 陈淋)在寒假即将来临之际,四川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全省各地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一经发现相关违规办学行为,必须立即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应要求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在本学期末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尽量不安排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课程补习,多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和动手能力训练,让孩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要提醒家长参考教育部门公布的黑白名单,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指出,各地应进一步严格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各中小学校也要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寒假前学校重要工作安排,重申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参加有偿补课活动。对在职教师参加由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一是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或作出与提高应试成绩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二是重点加强学科类培训的管理,对开展的学科类培训进行审核备案,务必做到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三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一经发现相关违规办学行为,必须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四是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用水、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此外,各地要大力宣传从2020年起实施公民办同招的有关政策,严厉打击打着各种旗号开展的学业水平测试,严格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或教育咨询公司开展与招生入学考试挂钩的任何活动,并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机构要取消其办学资格,并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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