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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动真格”后:有偿补课难止步

作者:东东笑话网2021-03-16 22:32类型:互联网动态 已有147人围观 点击提交给百度收录

   从年初开始,杨广钟便和培训机构结束了合作关系,受当地教委对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督察趋严的影响,改在家中办数学补习班,这学期只招收了两三名学生。

  杨广钟是河南郑州一所普通高中的数学老师,有着6年教龄。近段时间,各地公开通报有偿补课案例的消息频频传来,他考虑暂时停止补习。“其实课外补习都是体力活,也很辛苦,最近又管的严,先避一下风头。”

  4月8日上午,安徽合肥市教育局在网站首页的头条位置,通报了几起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案例,3名正式教师、1名代课教师因有偿补课被通报批评。这是合肥市首次公开通报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合肥市教育局表示:“这是第一次,但绝不是最后一次。”

  不仅安徽省,北京、福建、江苏等多省市的教育部门也在发声,表达了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督察决心,并对违规事例公开通报。

  4月10日公布的2018年北京教育督导任务清单中,北京市教委明确提出,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将建立长效机制。并且从4月下旬到5月上旬,北京将开展市级层面的重点督查,督查范围将覆盖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和每一位教师。

  事实上,全面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由来已久,近期则作为“师德建设”的专项治理内容之一反复被提及。4月以来,各地接连以各类政策、机制和督察的形式,对教师有偿补课重拳整治,呈强化趋势。

  然而,“禁补战”仍看不到尽头。

  禁补战

  2017年以来,魏枫所在的学校已经向在校老师传达过三次教育部门的禁补令。他在福建一座四线城市最好的高中教书,“小县城是人情社会,学校对老师在外补课一般也是明着反对、暗地默许。”

  这与教育部去年关于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的调研抽查结果相一致。

  去年上半年,教育部对辽宁、吉林等六省的11所中小学实地调研抽查。在督察过程中,教育部工作组发现,“部分地方行政部门、学校、教师认识还不到位,一味强调学生和家长需求,不能准确理解有偿补课治理有关规定,工作重点不明、方向不清、敷衍应付。”

  有偿补课是教师在校外进行与教学相关的有偿兼职活动的总称,近几年作为一类社会问题,遭到舆论的批评与围剿,甚至由此衍生出“师腐”的新名词。

  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校长李镇西表示了对“师腐”一词的不赞同:“不能将个别现象放大为普遍现象,甚至用‘师腐’的词汇将教师群体一锅端,把教师群体全部归于‘师腐分子’。”但他同时承认,初三、高三老师补课的现象在一些地区较为普遍。

  教师课外补习不是中国社会的特例,在许多发达国家也存在类似现象,不同国家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别。

  在以公务人员对待公立中小学教师的国家,公立学校的教师普遍受到严格管理,有偿补课被绝对禁止,比如日本、德国、韩国等。而美国各地对于公立中小学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通常采取“有条件禁止”的规制模式,即禁止公立中小学教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有偿补课活动,包括不能给本班或本校学生补课。

  在此之前的2015年,教育部便颁布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禁止教师组织或者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这份一般性的规范文件带有强制的“无条件禁止”色彩。

  在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张冉看来,“限制教师有偿补课是因为其潜在的道德风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课内不讲课外讲’的问题,这是一种直接的腐败。”。

  经济观察报在调查中发现,“课内不讲课外讲”的现象的确存在。

  一位北京的家长告诉记者,自己的儿子在上高三时,基本一个班级都参加了老师办的补习班,“也不是硬性规定必须参加,但是老师明确说了,补习班的内容是课堂上不会讲的,如果你不上,肯定不会呀,而且离高考已经不远了。”但她同时表示,“不能确定‘课上不讲’是因为老师客观上讲不了,还是主观上不愿意讲。”

  对于这种现象,北京通州一所中学教书的陈敏君老师,给出了另一种解释。“北京新课程改革以后,提倡学生的学习自主性,老师在课堂讲授的时间普遍缩减了。在课堂上讲得过多,成为对老师的一种批评。一些教育部门甚至用红头文件的形式,对老师的课堂讲授时间进行了硬性规定。”

  杨广钟认为,不能排除有的老师“课内不讲课外讲”,但舆论以此作为教师有偿补课的有罪推定,实际上是对一线教师的真实工作环境缺乏了解。

  杨广钟每学期除了正常的教学活动外,还需要填写各类考核表格。学校对老师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排名,排名的波动会影响到绩效工资,严重者甚至会被辞退。

  除了教学成绩外,评教评学、学生家长满意度等也被纳入到老师的量化考核体系中。在层层的考核压力下,“课内不讲课外讲”实际上存在一定风险。“中学的课程难度比较高,如果为了补课而故意课内少讲,就可能使全班成绩下滑,造成的影响会很明显。”杨广钟说道。

  但张冉认为,不排除有的教师能够做到“课内的归课内、课外的归课外”,即使如此,也应当禁止教师在校外给自己班上的同学补课。“班上未参加有偿补课的同学,可能会怀疑教师的公正性,这侵害了公众对教师职业的信任。从背后学理上来讲,这体现的是教师利益冲突避免的义务。”

  各地教育部门对教师有偿补课采取了“无条件禁止”的管理方式。

  安徽合肥教育局在3月底修订的《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中,将教师有偿补课写入其中,并且强调“零容忍”的态度;4月10日,北京教育督导部门也将有偿补课作为治理重点,列入2018年督察任务清单中。

  但,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仍然存在着模糊地带。

  北京东城一所中学的校长告诉记者,自己赞同教育部门的禁补规定,可对于什么样的补课行为属于违规,教育部门尚没有清晰的界定。“少年宫老师在外面补课、足球老师到其他学校兼职,以及普通老师在网上开课,这些应不应该禁止?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实际的督察也存在一定难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文件一直有发,教育部门也有在会议上提到过,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督察措施。而且补课老师很多是在家里补习,很难查到,估计会以家长举报的形式为主。”上述中学校长表示。

  利益驱动?

  在教育部2015年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魏枫主动停止了课外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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