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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妻笑话二胎」生不生二胎,妻子说了算的段子

作者:东东笑话网2021-03-15 06:11类型:爆笑男女笑话 已有90人围观 点击提交给百度收录

生不生二胎,妻子说了算的段子

不一定是妻子说了算。 如果老公是家里的支柱, 养不养孩子就是老公说了算。

笑话一小段

今晚是建国以来男士最累的一晚,各群都早点打烊吧,时间紧,任务重,大家洗洗睡吧!上半年为国接盘,股亏;下半年为国生娃,肾亏。 你硬时,政策比你硬;政策软时,你比政策还软。 何况老婆都过了最佳生育年龄了,还要放开二妻政策才行啊,要不也无法落实第二胎

总被热心老太催生二胎,妻子直接开怼,她们还敢在开口吗?

1世间都讲因果报应,我和小吴总也不例外,年少轻狂留下的债,终究还要还的,尤其是体重的问题上。当年,一个自诩体质干吃不胖,一个自吹健身基础代谢高,结果女儿出生后,互望彼此,唯有泪眼婆娑。跟小吴总结婚的时候,用她的来说,她体重90斤,还有一个盈盈一握的小蛮腰,眉目留情,婀娜婉约。结果一年的孕期,就让小吴总的体重破了一百五,不论怎么努力,却再也瘦不下来了。别人家期待哺乳结束,是期待着孩子的成长,辅食的喂养。我家这位小吴总,则是因为听说哺乳期后体重能下降而天天念叨时间快点过去。终于,哺乳期结束了,家里盛灰良久的体重也迎来了宠幸,小吴总的每天的心情也会随着数字的变化而产生剧烈的波动。胖了,或是瘦了?都不用问,早上,看着小吴总是笑颜如花还是我被小吴总一阵阵“啊,啊”般杀猪的声音吵醒,我就知道结果。小吴总从来都是早上称体重,因为不吃早餐,数字还能好看点。后来,每天的溜娃生活开启,小吴总便将称体重的时间放在了溜娃后,因为她发现溜娃真的很减肥。直到小吴总突然有一天,气势汹汹跟我说:“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瘦不下来了。”我问她为什么,她也不说。直到晚上,我看到朋友圈,才发现,一个因为一看到字多就头晕,自诩是“残疾人”的人居然写了那么长的一篇声讨文,颇有檄文的架势,洋洋洒洒。核心意思就一条 —— “我做饭太好吃了”。对此,我欲哭无泪。自那以后,家里还定下了规矩,“以后咱家除了我姑娘,咱俩杜绝荤腥,开启健康生活!又省钱又减肥。”说完,自己还扬了扬眉毛,一脸嘚瑟的模样,还不忘记自夸了一番 —— “我真的是个天才,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大的福气娶了我。”对此,我反抗了几声,却总能被小吴总一个白眼给灭了火——“你瞅你,都胖成什么样了,心里没点数呀。”有时,我实在心疼,尤其是看到小吴总打着帮女儿尝咸淡的名义不停的偷吃着辅食里的肉块,女儿气得哇哇叫的时候。于是,我穿插着,半个月一次,我抽着空,做了大鸡翅和烤羊排,每到这时候,小吴总眼睛里总会放了光,瞬间就把当初的诺言抛之脑后,吃得满嘴流油,吃完还吮吸手指,末了,还不忘打了一个饱嗝,拍着肚子,一边暗念:“这大得不会怀老二了吧。”一边痛斥我,说我是她减肥路上的绊脚石。不,是茅坑石。“你就是个大粑粑,哼!”对此,我无限委屈,望着她那把头昂着老高,撅着嘴的模样,我真的是有苦也说不出。只能说一句:” 呵,女人。” 2为了减肥,小吴总还制定过一个特别完善的减肥计划,写了满满一张纸,为此,轻度恐高的她还踩着凳子,贴在了家里厨房的门框上沿上。因为厨房门口是我家无论从哪里走,都能看到的地方。小吴总说:“古有张良计,今有我小吴总的减肥大计。”对此,我深表怀疑。头几天,小吴总倒是真的很认真,准时准点的打卡,运动结束后,还总不忘损我几句,顺便再无比傲娇的冲着我昂了昂头。小吴总的脑回路总是很神奇,在方方面面都能做到惊人的地步。别人家研究减肥,无非是管住嘴,迈开腿,可到了小吴总这里,她突然发现女儿踩肚子,她居然能瘦,自此以后,她像是打开了新世界,没事就会拉着女儿让她帮自己踩肚子,或是让女儿帮她拍拍胳膊或是腿。我笑话她是把一个偶然事件当成了必然事件,说直白点,就是为了不想遭罪,还能减肥。可小吴总听到我这番结论后,一声“讨打”,在毫不犹豫的赏我一记无影腿后,会特别不屑的跟我说:“凡人和天才的差距这么快就突显了出来了吗?思维,思维你懂吗?你以为我在第一层,实际上我在第五层了。”然而,时间会告诉你一切的真相,就在一段时间以后,小吴总开始念叨了,我也以为小吴总终于明白了减肥和踩肚子没有什么关系的时候,小吴总阴森森的看着我,问了我一句:“会不会是因为我大姑娘太瘦了,力度不够?”然后她又在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拿出壮士断腕的表情,跟我说:“要不,今晚你踩,试试?”她的这番话,吓得我连连后退,她终究是想要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了,要么瘦,要么死。而且,在这两个选择中,以我一百六十斤的体重来看,我觉得她大概率又选错了,选择了后者。小吴总在我毫不犹豫的回绝后,冷静了几天,最终她还是妥协了,老老实实的开始溜娃之路,早上七点就出去,十点半回家等我做好现成的饭,晚上六点出去,等到快七点回来,收拾收拾,哄女儿睡觉。和小区的人混熟了,不免会有一个个非常热心的老太太鼓动小吴总生老二,小吴总一开始还能简单的客套,被说得烦了,直接开怼,一句:“你给我养啊”,给那些人憋得一句话也不出来。总被热心老太催生二胎,妻子直接开怼,她们再不敢开口。可时间久了,也成了小吴总的一个心病,前段例假,小吴总没例假,把她吓得够呛,生怕自己是怀了,天天寝食难安,甚至一天早上,还神秘兮兮说做梦梦见一个小男孩喊她妈妈。小吴总跟我说:“我寻思了,可能真有老二了,我这大儿子让你姑娘一屁股做没了。”说得时候还委屈巴巴,看得我是哭笑不得。3前段时间,翻了翻我之前写的文,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在2017年写《我的老婆是个小流氓》的时候,就说了,想给小吴总买个好包。突然感觉自己有些汗颜,孩子的出生让我们措手不及,失去了很多原本想做的事情。正巧那天,小吴总吐槽说自己天天溜娃,刚发现自己之前地摊买的几十块钱的双肩包坏了,用小吴总的原话来说:“夏天一到,不仅狗掉毛,连包都掉皮子。”小吴总实在是太抠了,不仅我说,就连我老丈人也说,很多东西,不是买不起,只是如果让小吴总选,她一定会选那个便宜的,而把省下来的钱用在亲人的身上。也是小吴总说完的那一天,我满口应下了给小吴总买包的事情,看到一向在这些事情上退避三舍的我突然大包大揽,小吴总一脸的狐疑,最后还不忘“警告”我:“不准买贵了,买贵了,我把你给扔出去。”上某东买了一个包,不贵,一千多,我生怕小吴总知道,自以为藏得很好,可是小吴总到底还是还是从我那嘚瑟的脸上,看出了端倪。“你个败家玩意,给我退咯。”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真的以为她会很生气,可是当她站在我的面前,指着我的时候,浑身都在洋溢着笑意。她一直在让我退货,可是直到收货了,我也没有退。我知道她喜欢,可是因为很多的顾虑,她不肯买,也不敢买,可是当我看见她那开心的笑容,可到货后爱不释手的表情时。我突然觉得,让她训着,也是一种幸福,哪怕是一刻,哪怕是一辈子。她训了我很多天,总是笑着,训了,训完了,又笑了。当天,小吴总难得开了跑步机,跑了四十分钟的步,我问她怎么想开了,小吴总支支吾吾的告诉我:“那以我现在的体型,背这包,看起来跟山寨似的。”我仔细想了想,嗯,有道理,我媳妇这该死的“城乡结合部”的气质。有一天晚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脑抽的跟小吴总说了一句:“哥们,你笑起来真好看。”小吴总听完,瞬间紧张了起来,她无比谨慎的看着我,跟我说:“你个完犊子的,又偷着给我买什么了?”说完了,就拿起了我的手机,一阵的翻看。“没什么,就想想表白一下。”小吴总听完,翻了一个白眼,然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慵懒的靠在沙发上,说了一句:“行了,朕知道了。”然后就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她说完以后,嘴角就那么一直扬着,扬得那么好看,像柳条吹起,像月儿弯弯,像世间一切的美好,更像是一缕春风,吹皱了我内心整个池水。4我逢人就夸小吴总,不仅是我,就连我们小区的很多人,都说小吴总的不容易,很多人多多少少的都有父母的帮衬,这么久了,目前只有我家,是纯靠小吴总自己带孩子,而且带了这么久的。所以,伤痛总是避免不了的。月子没有坐好,小吴总落下了腰疼的毛病,女儿爱撒娇,总要妈妈抱,慢慢地,后背的伤也加重了。家里备的最多的是膏药,家里味道最浓的还是膏药的味道。每天到点,小吴总总会皱着眉,却装着一脸无事表情的跟我说:“来个猴杀鸡。”问她哪儿疼,小吴总指指这,又指指哪儿,哪儿都疼,后来干脆我也不问了,因为我问得心疼。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小吴总开始练习了跑步,开始了瑜伽,开始了养生。而且还别出心裁的独创了无比奇葩的吴氏养生法。奇葩到什么程度,就单说一点,我真的是从未见过有人拿喝养乐多来当养生的,小吴总做到了。小吴总其实是个很没有耐心的人,她为了督促自己跑步锻炼,每天总会想着各种办法的跑步,为自己找出各种的理由,后来她就变成了一个无比纠结的人。比如在一起闲谈中,我们两个敲定了幼儿园正常开园,就把女儿送去的决定。当天晚上,小吴总难得跑到了配速9,后来,小吴总跟我说:“你以后每天晚上就提醒我,说明年女儿就要上幼儿园了,我就悲痛了,然后就能化悲痛为力量,我就能瘦。”可是这个办法并不长久,只好使了三天,到了第四天,小吴总刚站在跑步机上,我刚提醒她幼儿园的事情,小吴总就下了跑步机,她歪着个脑袋,嘿嘿一乐:“其实吧,我突然觉得明年送也挺好的。”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小吴总算是学了个明白,可是为了不放弃锻炼,小吴总又变了花样,看起了“兴风作浪的姑奶奶们”,决心以她们的身材为动力。“我决定,我要好好锻炼,使劲苗条,使劲瘦,到老了,你坐轮椅,在广场上,看着我搂着小帅哥跳广场舞。”刚说完这话,小吴总便又加快了速度,急速的奔跑了起来。那段时间,小吴总真的瘦得很快,体重一下回到了一百零几,每天她都很兴奋,每天她都能作出新花样,甚至为了减肥,她拿起了小茶杯装饭,督促自己。有苦,有累,可相互对望,眼中只有彼此的模样。 5在我们这个年纪,最难面对和将要经历最多的是亲人的离逝。今年和去年,我和小吴总都分别经历了几位亲属的离世。尤其是本月,小吴总的爷爷离世,小吴总坐在卫生间的门口,特别无力的哭着,女儿看着妈妈哭,也咧着嘴,哭唧唧的跑了过来,搂着小吴总也哭了起来。在那一刻,我无比的揪心。我知道小吴总想回去,但是担心我工作的问题。可是这世界上的一切都没有小吴总来得对我重要,跟小吴总一比,这一切都算得了什么。我直接跟小吴总说,走,咱回家。500多公里的距离,开车也就六个小时,可是在那一天,就像隔着山海,小吴总一路上很沉默,可又怕女儿害怕,也怕我担心,总是故作坚强,很费劲的找个话题想跟我聊天。可是在那一天,我的脑子满满的都是愧疚,是因为我,小吴总才嫁到了离家这么远的地方,也是因为我两位老人的先后离世,小吴总连最后一面都未曾见到。就这样,就这么一路,我满心愧疚,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自私,也突然感觉到那么一种无助。老丈人说小吴总,是天生倔种,他以前总担心自己女儿嫁不出去。可是,我却觉得,我遇到了这个世界最好的宝贝,而我却成了最伤害这个宝贝的人。所以,我又怎么有理由让这样一朵花儿再去受苦,再去受累呢?父母在,不远游,以前不懂,等到懂了,才明白真的晚了。她一定是因为真的爱你,才会选择了远嫁。6小吴总的生日是在7月26日,如果不出意外是应该是这篇文章发出的日子。在原本的计划里,在小吴总口中一遇到吃就特没出息的我们将借着这个日子,等女儿睡着后,好好的来一顿烧烤大餐,再配上特色肇东小饼和大白梨,美滋滋,算是忙里偷闲,也算是辛苦一周才找到“吃饱了才有动力减肥”这个老梗的报答。可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有些犹豫,我不知道小吴总是否真的走出了阴影,因为她还是会时不时的念叨,老人家在那边过得是否安好,我明白,这并不是封建迷信,而仅仅只是一个后人对于前人的哀思。可还是小吴总,今天一本正经的告诉我说:“明晚别做饭啊,明晚再来一顿烧烤,我这都白跑了。”我连连的应着,也突然想明白一件事情。有些伤痛,其实无需多提,只要让生活回归正常,就是最好的抚慰与体贴。7小吴总总会说我矫情,也总会将华妃娘娘的那一句——安在我的身上。说完,她也总会偷偷的一乐。“爱搞事情”也是小吴总会安在我身上的标签,因为我总会不自觉的在某一刻突然跑到了小吴总的身边,吧唧亲她一口,然后一本正经的告诉她:“我想你了。”她的回答也是万年不变的一句:“搞事情哟。”后来,有了女儿,小吴总就会搂着女儿,指着我说:“你看你爹,没出息的样子。”有时,我总会觉得对生活不满。可是望着她们娘两的时候,我就会觉得生活无比的幸福。就在刚才,时间刚过了十二点,我给小吴总发了一条微信,转了一个红包,我跟她说:“生日快乐呀,小吴总,我永远爱你!”我其实想了很多的话要写,可又想起小吴总那一句 “别写那么多字,不爱看”后,嘴角不自主的上扬。其实,再多的甜言蜜语,终究敌不过最诚挚的一句 —— 我爱你!作品名:《大马猴与提溜鸡:减肥大计》;作者:辰璐

谁能给我讲笑话

昨天,两口子打架,把一枕头扔到楼下,小黄厂长捡瓶子正好路过,甚喜,接着又飞下一床被子,小黄厂长狂喜,抹着眼泪冲楼上喊:楼上的大哥,行行好,把那女的也扔下来吧,我正在寻觅二妻!

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射雕英雄传》第三十回,郭靖背着重伤的黄蓉去找一灯大师求医,受到渔、樵、耕、读四大弟子的阻拦,一路斗智斗力,一路过关斩将,终于来到最厉害的大弟子朱子柳面前。 朱子柳出了三道问题问黄蓉,这是武侠小说中少有的华彩篇章,除了金庸,只怕没第二个人有这样的功力,能写出这样的精彩文章。 不过,这三个难题及答案不是金庸的原创,都是从冯梦龙编写的古代笑话集《古今笑概》中的《谈资部第二十九》里摘来的。 另,此故事中的这段抄自《古今笑概》中的《巧言部第二十八》: 黄蓉问道:“七十二人中有老有少,你可知其中冠者几人,少年几人?”那书生愕然道:“‘论语’中未曾说起,经传中亦无记载。”黄蓉道:“我说你不明经书上的微言大义,岂难道说错了?刚才我明明听你读道: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五六得三十,成年的是三十人,六七四十二,少年是四十二人。两者相加,不多不少是七十二人。瞧你这般学而不思,嘿,殆哉,殆哉!” 而讥笑孟子的诗“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出自《古今笑概》中的《文戏部第二十七》。

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有许多鸡。当时尚有汉天子,何是纷纷说蜀魏

齐国有一个乞丐,竟能娶得起一妻一妾,他是个乞丐,穷得要死,怎么能娶得起两个妻子呢?所以说这是不通的,是不尽情理的,是荒唐的。 大汉的天子尚在,谈论是蜀还是魏谁争得天下也是很荒唐的。

现在可以一夫二妻好吗?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是广义上的婚姻法。狭义的婚姻法,只是调整婚姻关系。含义:1.婚姻法是一种法律规范2.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3.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特点:1.普通性。2.伦理性。3.强制性。 血缘群婚:就是按照辈份划分婚姻集团,同一辈份的男女之间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也互为夫妻。 婚姻法:婚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自身的特点。 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亚血缘群婚制:是指若干数目的姊妹与若干数目的兄弟共同结婚。 诸法合体:即把调整各种不同社会关系的法律统一于一个法律之中。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群婚制: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买卖婚姻:是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 亲属: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旁系血亲: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直系血亲: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父母所生的子女。 直系姻亲:指直系晚辈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 亲系:是指亲属间的血缘联系。 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接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 继子女:就是妻子与前夫的孩子或丈夫与前妻的孩子对后夫或后妻而言。 掠夺婚:是指男子以暴力劫夺女子为妻的婚姻。 共诺婚:是指男女双方之合意为成婚的必要条件的婚姻。 有偿婚:是指以男子支付女子或其父母某种代价为成婚条件的婚姻。 婚约:是双方男女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 收养:是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法律行为。 涉外婚姻:是指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婚姻。 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即: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①群婚,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亚血缘群婚制,是指若干数目的姊妹(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与若干数目的兄弟共同结婚。这些姊妹和这些兄弟这间,没有血缘关系,不是同胞的兄弟姊妹。②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③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指一个人只能有一具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经济原因是唯一动力。 群婚制和对偶婚制的特点和规律:第一,它们都是建立在当时原始社会公有制基础上的。第二,它们的发展、变化,依次更替,反映了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第三,它们本身的变化还受自然选择规律的影响,表现为越来越多的婚姻禁例。 婚姻法的发生发展过程大致分三个发展阶段:1、诸法合体时期的古代婚姻法;2、附属于民法的近代婚姻法;3、形成独立法律部门的社会主义婚姻法。 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可作两点分析:(1)家庭首先是一个生活单位。(2)家庭是由一定的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在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1、姻家庭关系的社会性。首先,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总之,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内容和形式,无不打上社会的烙印。其次,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性,还表现在它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上,第一,婚姻家庭与政治。第二,婚姻家庭与法律。第三,婚姻家庭与道德。第四,婚姻家庭与宗教。第五,婚姻家庭与风俗习惯。第六,婚姻家庭与文艺。总之,婚姻家庭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它由生产关系所决定,又受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各个因素的影响。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具体表现为:(1)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这反映了生理学的要求。(2)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这反映了生物学的要求。 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1.包办强迫,毫无婚姻自由。2.男尊女卑,野蛮的一夫多妻制。3.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1950年的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分八章二十七条,这是建国以后我国颁布的第一部重要法律。废旧立新是1950年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其贯彻的的基本要求一是划清两种制度、两种思想的界限,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进行反封建斗争。二是检查婚姻法的执行情况,提高干部的政策,法律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有力地支持人民反封建斗争,保护人民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贯彻婚姻法运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一,进一步摧毁了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批判婚姻家庭问题上的旧思想、旧风俗和旧习惯。其二,通过宣传,婚姻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大提高;其三,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风尚得到发扬,自由婚姻显著增加,和睦家庭大量涌现。 1980年婚姻法。国家于1978年成立了修改婚姻法小组,对1950年婚姻法进行修订,并于1980年9月公布,1981年1月1日实施。1980年婚姻法共五章三十七条,1980年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人民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任务和作用有以下几方面:(1)健全法制,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2)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3)提高道德水平,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1980年婚姻法是1950年婚姻法的继续和发展,表现为(1)完善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修改了结婚条件。(3)扩大了家庭关系的调整。(4)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条件。 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民主革命时期的婚姻法。第二阶段:1950年婚姻法。第三阶段:1980年婚姻法。 我国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索取财物;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一切歧视妇女的旧传统;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和虐待;实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生育观。这五条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是贯穿在婚姻法各章中的基本指导思想。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干涉。特征:(1)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强制或干涉。(2)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我国婚姻自由和资产阶级婚姻自由的区别:(1)社会主义婚姻自由是建立在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而资本主义婚姻自由则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经济基础的。(2)社会主义婚姻自由是真正的,可以实现的自由,而资本主义的婚姻自由不过是形式上的虚伪的自由。(3)资本主义的婚姻自由,反映了个人和社会的冲突;社会主义婚姻自由,反映了个人和社会的一致。 婚姻自由的内容: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也就是说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什么是包办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买卖婚姻是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买卖婚姻肯定是包办婚姻,但是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索取大量财物而又包办的,是买卖婚姻的主要特征。所以,强迫包办是这两种婚姻的相同点;而一个索取大量财物,另一个不索取大量财物,这是两种婚姻的不同点。什么是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指包办、买卖婚姻以外的违反婚姻的行为。 划清几个界限:(1)包办婚姻同父母主持、经人介绍、本人同意结婚的界限。(2)买卖婚姻同一般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3)借婚姻索取财物同男女自愿馈赠的界限。(4)说媒骗财同正当介绍的界限。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含义:(1)任何人,不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能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2)已婚的在配偶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3)其他一切公开的、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应予处理或制裁。 与私有制一夫一妻的区别:(1)私有制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是虚假的,名不符实的,实际上是一夫多妻制。(2)私有制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是片面的、专门要求妇女遵守的。(3)私有制社会的一夫一妻制,从来都是以通奸、卖淫为补充的。总之,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夫一妻制才能真正实现。 一夫一妻制的贯彻:1、禁止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有两种情况:一是前婚约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二是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重婚与通奸、姘居的区别。通奸是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一般说它是一种秘密的、临时的两性关系。姘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关系,与事实上的重婚相同,但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却是区别姘居和重婚的关键。3、对待重婚的法律和政策。处理中应注意:其一,对基于喜新厌旧、好逸恶劳或传宗接代等剥削阶级思想而重婚姻的,应宣布其非法的婚姻关系无效,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应得的惩罚。其二,对于因反抗包办婚姻,或者一贯受虐待,夫妻关系破裂,要求离婚得不到解决,不得已外出与人重婚的,可不按重婚对待。其三,对于因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已婚妇女为生活所迫外出与人重婚的,应严肃指出这是违法行为,但一般也可不按重婚论处。 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是指以经济、政治上平等为基础的婚姻家庭生活方面的平等。男女平等的内容为以下三方面:1、在婚姻问题上的平等。2、在家庭地位上的平等。3、不同性别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其贯彻具体表现在:1、有的人有能平等地对待妻子,限制妻子参加社会活动,以至把妻子当成私有财产,任意打骂或虐待。2、有的人重男轻女,对待儿女不一样。 为什么要保护妇女?一是妇女在历史是受的迫害最深,地位最低。二是妇女在生理上有其特殊性,应该受到特殊的保护。如何保护?一是在离婚问题上,对怀孕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给予特殊保护。二是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上,规定了“照顾女方”的原则。 为什么要保护儿童?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后备军,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如何保护?一是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二是规定了不同情况的子女的平等地位。 如何保护老人:一是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二是明文规定禁止虐待老人 计划生育:是指有计划地调节人口的发展速度。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节制生育,降低人口的发展速度;二是鼓励生育,提高人口的发展速度。实行计划生育的意义:1.实行计划生育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2.实行计划生育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四化建设的需要。3.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人口素质,保护母亲的健康。总的方针是:少生、晚生、优生、优育。 国家的法律、政策对计划生育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三点:1、推行、奖励一胎。2、严格控制二胎。3、杜绝、惩罚多胎。 亲属:指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其含义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1、亲属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它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2、亲属产生的三种情况。一是由婚姻而产生。二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三是由收养而产生。以上三种情况是产生亲属的根据。3、亲属与家属、家庭成员的区别:亲属和家属的区别,在旧中国,家属是封建制家中和一个组成部分。家是指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而同居的亲属团体。亲属和家庭成员的区别,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员,因为和这些亲属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同共生活。 旧中国亲属的分类:(1)宗亲。(2)外亲(3)妻亲。 新中国亲属的分类:(1)配偶。(2)血亲。分两种:一是自然血亲。二是拟制血亲。(3)姻亲。分三种:一是血亲的配偶。二是配偶的血亲。三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亲属的法律效力。 在婚姻法方面的效力:1、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相互扶养的义务。2、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3、夫妻间对共同财产所有权。4、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禁止结婚。这些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在刑法方面的效力:1、某些犯罪,以是否是亲属为前提。2、某些犯罪,必须亲属告诉了才处理。 在民法方面的效力:1、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民法中有代理一章,在代理中,明确规定父母是子女的当然法定代理人,因为他们是亲属关系,而且是直系血亲。2、不同的亲属有不同的财产继承顺序。 在诉讼法方面的效力:1、近亲属可以依法作国被告的辩护人。2、近亲属的回避制度。 在劳动法方面的效力:1、一定范围内提亲属可以顶替工作。2、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探亲权。 在国籍法方面的效力:1、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的国籍。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3、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如是中国人的近亲属,可以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中国公民是外国人的近亲属,可以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亲系是指亲属间的血缘关系。四种划分:1、男系亲和女系亲。2.父系亲和母系亲。3.直系亲和旁系亲。直系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血亲。旁系亲也分为旁系血亲和旁系姻亲。4.尊亲属(长辈亲属)与卑亲属(晚辈亲属) 亲等: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我国古代丧服亲等计算法:(1)一等丧服叫斩衰。(2)二等丧服叫齐衰。(3)三等丧服叫大功。(4)四等丧服叫小功。(5)五等丧服叫缌麻。 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结婚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异性男女。2、结婚行为的目的是建立婚姻关系,亦称缔结婚姻关系。3、结婚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具有社会意义。4、结婚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第一,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一定社会条件下的法定程序;第二,婚姻关系一经成立,婚姻双方便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经过法定程序建立的婚姻关系,不经一定的法律手续不得任意解除。 从求妻的方法年结婚制度:1、掠夺婚。2、有偿婚。其一,买卖婚。其二,交换婚。其三,劳役婚。3、聘娶婚。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4、共诺婚。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1.摆正爱情的位置,反对爱情至上。2.正确掌握择偶标准,反对物质第一。3.坚持严肃慎重的态度,反对杯水主义。 结婚的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1)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2)是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人的同意。(3)是男女本人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1)法定婚龄。(2)确定法定婚龄的因素:一是自然因素。即从男女生理发育的规律出发来确定法定婚龄。二是社会因素。即在确定法定婚龄时,考虑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3)婚姻法对婚龄的规定:第一,我国现行法定婚龄,规定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第二,规定晚婚、晚育给予鼓励的精神。男25岁,女23岁结婚视为晚婚。(4)对婚龄年特殊规定。(5)当前执行婚龄的情况。一是早婚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农村,未达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现象更为严重。二是用晚婚年龄代替法定婚龄,强制执行男25岁,女23岁的晚婚年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结婚的禁止条件:1、有一定血缘关系的,禁止结婚。(1)不能结婚的血亲范围:一同源于父母的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旁系血亲。三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禁止一定范围内血亲结婚的根据。(3)中表婚问题。2、患有一定疾病的,禁止结婚。(1)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2)由于我国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除麻风病外,只有概括的规定,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科学性,既要防止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3)现行婚姻法取消了1950年婚姻法中禁止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结婚的规定。(4)当事人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3、旧中国禁止结婚的情况:(1)具有特别身份的人不结婚。(2)处于某种特殊情况下,不能结婚。(3)其他情况,如同姓不婚,良贱不婚,官民不婚,相奸者婚等等。 结婚程序。历史沿革:1、仪式制2、登记制3、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我国结婚登记的意义和目的:1、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登记的程序:1、申请.2、审查.3、登记 结婚登记的效力:1、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2、登记机关要严格把关3、结婚当事人必须持慎重态度4、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与结婚有关的几个问题:一、婚约问题。我国的态度:(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2)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3)处理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当正确认定财物物性质,分别情况,加以区别对待。 事实婚姻问题:特征:(1)从主体看,当事人是没有配偶的男女。(2)从内容看,当事人以夫妻关系同居。(3)从程序看,当事人未进行结婚登记。危害:(1)削弱人们的法制观念,影响婚姻登记制度的贯彻执行。(2)事实婚姻在缔结时离开了国家的指导和监督,不利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有害于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了优生优育和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3)事实婚姻因未经法律上的程序,往往会产生离婚等一系列纠纷,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家庭关系极不稳定,在处理上和适用法律上会有许多困难。形成原因:(1)旧的婚姻习俗的影响是形成事实婚姻的重要思想根源。(2)法制宣传不广泛,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是产生事实婚姻的又一重要原因。(3)执行法律上的某些不当是造成事实婚姻不可忽视的原因。(4)对事实婚姻的出现,无人过问,任其生存,是助长事料婚姻发展蔓延的一个客观因素。 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意义:1.有利于破除以男性为中心的宗法观念,在结婚问题上贯彻男女平等原则。2.有利于解决有女无儿户的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3.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个人本位主义:家庭的存在有三大弊病:(1)经济上的弊病。(2)政治上的弊病。(3)社会上的弊病。 家庭的职能:三大类:1、自然职能。2、基本职能。3、派生职能。 我国家庭职能:1、经济职能。2、计划生育职能。3、教育职能。教育单位的主要形式有三类:(1)社会教育单位;(2)学校教育单位;(3)家庭教育单位。 我国家庭关系的范围:1.夫妻关系2.父母子女关系3.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关于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从立法的理论上讲,可分为两个主义,三个时期。1、夫妻一体主义。是指夫结婚后,即合为一体,不承认双方各有独立的人格。2、夫妻别体主义。指夫妻之间是一种独立的对等关系,各有独立的人格。这种主张比一体主义进步。三个时期:1.夫权统治时期,这是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而言2.形式上即法律平等时期,这是指资本主义社会而言3.从法律上的平等向实际上平等的过渡时期,这是指社会主义社会而言。 夫妻的人身关系:1、夫妻各有独立的姓名权。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3、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自己子女的权利和义务。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夫妻的财产关系:1、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2、夫妻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3、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继产的权利。 《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这一规定有三层意思:第一,说明了共同财产的概念和范围。第二,规定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第三,法律允许双方另有约定。 什么是所得的财产:它包括三个部分:1、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此期间的劳动收入和其他的合法收入;2、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此期间继承的遗产。3、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此期间受赠的财产。 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婚前个人财产的几种情况:①双方因财产的归属问题而发生争执时,怎么办?②因财产的性质不同而发生争执,怎么办?③因为一方对他方的婚前的财产投资而发生的纠纷,怎么办?④对共同财产的概念发生争执,应如何处理?⑤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可分别不同情况处理:A、男女共同筹集的财产,按共同分割;B、确定为一方筹集的财产,即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C、分不清哪一方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D、结婚时收的礼品或财物为共同财产。 外国法中的夫妻财产制:1、统一财产制2、联合财产制3、分别财产制4、共同财产制。 父母子女关系:又叫亲子关系,亲指的是父母,子指的是子女.两大类:(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两种①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②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2)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分两种①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②继父母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关系(3)旧中国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1)抚养、教育的内容是什么?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教育是指父母是思想上、品德上对子女的关怀和帮助。(2)抚养的期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3)父母不履行义务怎么办?《婚姻法》第15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抚养的意义是相同的。不同点在于,抚养是指长辈对晚辈,而赡养是指晚辈对长辈。扶助是指子女在思想上、感情上对父母的尊敬关心和照顾。2.赡养扶助的期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扶助是无期限的,无条件的。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婚姻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父母所生的子女。 国家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包括以下几点:(1)对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危害。(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对非婚生子女应该负抚养和教育的义务。(3)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4)非婚生子女独立生活后,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一夫二妻生两位孩子属超生吗

中国好像只有一夫一妻的规定,这一夫二妻是国外的吧,那生多几个都不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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