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女士对“淫乱”的态度是:“国外有所谓的“虐恋俱乐部”,只要他们高兴,可以多个人聚在一起发生性行为。中国的‘聚众淫乱法’早就应该改了。我认为,开淫乱Party之类的,只要是出于自愿,就不违法。”
依照李银河女士的逻辑,我们不妨这样设想:只要自愿,13亿多中华儿女都可以去参与淫乱,那么最终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淫窝。那时,作为高歌“自愿淫乱”绝唱之“大腕明星”李银河女士,是否就可以荣任这个淫窝的窝主了呢?但是笔者觉得那只能是水中望月、痴心梦想,因为绝大多数的中华儿女头脑还是清醒的,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万年文明史的非常注重人类文明的民族,因为中华民族不是一个还在提倡动物式交配的民族,因为中华民族的智者若如牛毛,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注重社会公德的民族......
“乱伦”,这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长河中,多为世人所鄙视,然李银河女士则有别解:“禁止乱伦最初只是从遗传角度上来考虑,防止人种的退化。乱伦是不涉及道德方面的问题的。”
据有关资料显示,李银河女士于1974年进山西大学历史系学习。然笔者觉得在此非常有必要帮李银河女士普及一下历史常识:
社会“禁止乱伦”,那是在人类历史长河中,随着其文明程度的提升,通过自然演变形成的,且因时因地而已,并非什么“禁止乱伦最初只是从遗传角度上来考虑,防止人种的退化”。
在唐帝国之前的很长历史时期,中华主流社会都是禁止乱伦的,但唐帝国却有例外。譬如,武则天母亲杨氏跟外孙贺兰敏之有奸情。李隆基与原儿媳杨玉环同床共枕。白居易父亲迎娶了其外甥女,即他姐姐的女儿。换言之,白居易母亲其实是他姑姑的女儿,也就是白居易表姐。
唐代当时为何不“禁止乱伦”呢?——主要是当时的统治者及其不少部属自家都出身“夷族”,或者与“夷族”密切相关。在当时的那些人心目中,李隆基把儿媳抱上床,白居易父亲让外甥女做老婆等仅是其习俗而已。至于所谓之“乱伦”问题,那是后人添加上去的。
后世所谓之“乱伦”问题,在“夷族”主导唐代权柄时是否系社会主流的问题,还需要历史学家等有关专家进一步考证。也就是说,包括李隆基等在内的与“夷族”关系密切者,尽管其时人身在汉族文化圈,可还保留着“夷族”的一些习性。但此前的很长历史时期,汉族主流社会都是“禁止乱伦”的。可以肯定的是,唐代之后中华主流社会普遍“禁止乱伦”,其主要原因就是国人认为“乱伦”与中华民族所崇尚的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和个人道德等相悖,是不文明的行为。
总之,在已知的人类历史中,“禁止乱伦”是文明程度提升的产物,是一种久而久之形成的象征人类文明程度提升的标志。国人在言及“乱伦”之人事时,往往会厉声骂道:“简直不是人”、“简直是畜生”和“禽兽不如”。这其实已经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禁止乱伦是人类文明程度提升的产物”。即国人普遍认为“乱伦”是龌龊之事,是不文明的,所以就“禁止乱伦”。并非是李银河女士所言的为 “防止人种的退化”才“禁止乱伦”。何况近亲结婚是否必然产生不良的后代,似乎还不能成为定论。譬如白居易就是近亲结婚的产物,但是谁能否认白居易这位大才子情商有问题呢?
行文至此,笔者终于没有忍住:“乱伦”之“伦”指的就是人之伦理道德,但李银河女士却宣称“乱伦是不涉及道德方面的问题的”。也许是她留美之后疏于了解中华文化了,或者是其曾经留美时间有点长久,而忘记了“乱伦”之“伦”是何解。如是,则可以理解;否则,那笔者就不知何故而难以理解了。
对于“性交易”,李银河女士认为:“成人之间的性交易应该合法化”。
笔者于此不想多论及,只想简单问几句:如果有个才德学貌等均像王小波先生一样的人想跟李银河女士交易一把性,那李银河女士会愿意吗?如果有人想与李银河家的女亲友交易交易性,那李银河能做主吗?李银河女士如果不愿意,那又为何呢?如果李银河女士不能做主,那又为何替别人做主而让人家去搞性交易呢?
至于李银河女士所倡导的“男女同厕”、“如果不让中国学生同居,好像有点‘不人道’”等其它奇谈怪论,限于篇幅,笔者在此就不多论及了。
由此可见,李银河女士的上述奇谈怪论,基本都是违背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和个人道德要求的,都是违背优良的社会规则的,甚至还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毒品”,因为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是众所周知的。
简单回顾并论及李银河女士前世所产的“旧毒品”之后,我们再来看她的今生及所抛售的“批准同性婚姻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
其实,李银河女士曾经多次抛售过她的“批准同性婚姻”。然这次把此事抬到“将大大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之高度,并在全国两会之前撰写雄文却是别有一番新味,颇具尽力研制“新毒品”之功道。
李银河女士所写雄文指出:“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国际形象逐年下降,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想当初,在盛唐,中国是全世界仰望的国家,可自1840年后,中国的国际形象成了一个贫穷落后的老大帝国,战乱频仍,哀鸿遍野,人民也变得越来越自卑。”
众多周知,中国近代之所以落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晚清政府腐败无能,导致经济问题丛生、社会问题泛滥成灾,外加西方列强的入侵,让灾难本已十分深重中国社会雪上加霜,而民不聊生,且吸食毒品——鸦片者与日俱增(所谓“东亚病夫”的缘由之一),结果使得中国的国际形象与日俱下。
李银河女士对此避而不谈,却很快笔锋一转,而在那里声称“中国一旦批准了同性婚姻,将在人权指数上超过许多发达国家。中国一旦加入批准同性婚姻国家的行列,国际形象必然大大提升,何乐不为呢?”
诚然,正如李银河女士所言:“目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或同性伴侣民事结合。”
但是别人、别国或者别的地区等正在做的,就一定是我们必须要学习、借鉴的吗?依据此逻辑,那世界上是不是该出现更多的希特勒,而像他一样地成为战争狂人,给人类社会造成越来越大的灾难呢?
是的,我们谁也不能否认国内的确有不少同性恋者渴望通过立法来解决其另类自由“结婚”问题。这些群体的支持,也是李银河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与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形成的优良社会公德之规范及其遵守者10亿多中华儿女唱对台的力量所在,也是她敢于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勇力所在。
诚然,任何人都有权利追求自由。就像吸食毒品者,他们可以自由地去吸食毒品;就像博成性者,他们可以自由地去博;就像如今的学生,他们同样可以自由地去不去上那个负担越来越沉重的学;就像构成中国社会的主体之工人和农民,他们也可以自由地去不去做工种庄稼;就像军人武警,他们也可以自由地去离开营房,就像从事网络媒体者,他们也可以自由地去草原游玩;全国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也可以自由地离开人民大会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