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新闻10月9日电 (通讯员 毛小进 王成志)只要持有驾驶证就能随意驾驶机动车?否!昨日,市民刘某就因为持C1驾照驾驶朋友购买的还没上牌照的摩托车上路试驾,结果受到重庆渝北交巡警依法处罚,驾照被记满12分。
10月4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支队保税港区大队在观月大道开展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整治。19时45分,一辆黑色无牌照摩托车从观月大道向平坦河大桥驶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是一位年轻小伙子,看到民警检查,也积极配合检查,并麻利地拿出了自己的驾驶证。
驾驶员叫刘某,25岁,是重庆保税港区某公司员工。刘某拿给民警的是准驾小轿车的C1驾驶证。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刘某并未增加准驾摩托车的E类驾驶证,所以,其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
摩托车是机动车,该车竟然没有号牌。没号牌的机动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当民警告知刘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是违法的,驾驶摩托车必须考取持有E照才能驾驶。
没有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刘某竟然“理直气壮”地说:“警官,虽然我没有E照,可有C1驾驶证啊,有C1驾驶证不就可以了嘛,摩托车比小车小得多嘛,除了比较大型的车辆不能开,其他车辆不都可以驾驶嘛。这辆车是我朋友昨天才买的,没有挂牌照,我只是帮忙试驾一下,这些也算违法呀?”
民警耐着性子给刘某普及道路交通法律知识,并让刘某看其驾驶证背面的准驾车型规定,上面清晰地显示:C1驾驶证只能驾驶小型汽车和C2、C3准驾的车型;驾驶普通摩托车需要E照才能驾驶,其他的车辆也需要相应的驾照才能驾驶。
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摩托车只有临时车牌,但没有悬挂,也没有随车携带,也属于违法行为。
刘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原来,刘某朋友头天买了这辆摩托车代步,因为刚参加完驾驶证资格考试,驾驶证件还没有领到手,就央求刘某帮忙试驾一下摩托车,看看性能如何。刘某心想,自己有C1驾驶证,帮朋友这个忙应该没问题,就一口答应了,没想到才上路没多久,就被交警查获多项违法行为。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他和他朋友多看看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因其涉嫌准驾车型不符和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等两项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对刘某共计处以记12分、罚款700元的处罚。并暂扣摩托车,通知当时提供相应的牌证,才予以退还机动车。
因被记满12分,刘某的驾照被暂扣,他必须“回炉”学习,考试科目一才能拿回驾照,他原本国庆节和妻子自驾游的计划也泡汤了。
交巡警提醒驾驶员:驾驶人需要驾驶某种类型的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资格。绝对不能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