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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病情频现 打一场依法严惩的防疫战

作者:东东笑话网2020-10-26 23:53类型:互联网动态 已有117人围观 点击提交给百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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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69岁男子隐瞒行程密切接触百人被立案、安徽一防疫人员隐瞒女儿武汉返乡史致1700余户居民隔离、太原一夫妻隐瞒疫情致17名医护102户居民隔离、上海一男子隐瞒行程后确诊致55人隔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多起隐瞒涉疫经历致多人被隔离的案件引发舆论关注。不少民众在表达担忧的同时,认为“对这类行为要严格执行法律,绝不姑息”。

当前,对故意隐瞒病情等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的打击情况如何?最高检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月18日,全国检察机关介入、办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类犯罪219件272人,妨害公务罪485件628人。舆论认为,在强调从严惩处的同时,探究隐瞒病情人员的真正顾虑,织密疫情防控网,才能更加有效防止这类案件的发生。

隐瞒病情致多人被隔离案件频发

微博话题#确诊老人隐瞒致百余人密切接触#曾一度登上热搜,截至2月20日,阅读量达6.7亿次,讨论量达6.5万条。事情要从1月17日说起,69岁男子侯某某返乡途中在武汉汉口火车站停留近2小时,其间出站就餐。回到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后,其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也未采取自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与周边人员接触,参与聚餐聚会。

1月27日,侯某某因出现“反复咳嗽、咯痰伴心累、气促”等症状到天全县人民医院入院治疗。治疗期间,医务人员多次询问其近期是否到过武汉,侯某某均予以否认。四天后,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被医院隔离收治。2月4日,天全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对侯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类似的案件也发生在上海,男子李某平出现咳嗽等症状后,多次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就诊。不过,在就诊过程中,他始终隐瞒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沪的事实,其间还多次出入公共场所。2月4日,李某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导致55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2月13日,李某平治愈出院,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太原则出现了一夫妻隐瞒疫情致17名医护102户居民隔离的案件。2月6日,姚某、冯某二人报120将其生病的父亲姚某忠送至太原市某医院急诊室就诊,后姚某忠被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在长达8个半小时的就诊过程中,姚某、冯某故意隐瞒其父亲有武汉人员密切接触史,导致太原市某医院17名医护人员被紧急隔离,姚某忠居住楼栋102户居民紧急隔离封锁,在防范疫情期间造成严重后果。基于此,公安机关对姚某、冯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梳理媒体的公开报道可以看出,疫情防控期间,不仅是上述地区,深圳、山东、广东佛山、杭州等多地也出现了隐瞒病情致多人被隔离的案件。类似案件发生后,先后引发舆论的关注和讨论,形成了“共振”效应,比如,截至2月20日,微博话题#隐瞒病情患者刚出院就被拘留#的阅读量达1.7亿次、话题#副局长隐瞒武汉行程致44人隔离#阅读次量达1.7亿次、话题#隐瞒发热症状被立案侦查#阅读量达1.9亿次。

舆论呼吁从严惩处隐瞒行为

“坚决抵制隐瞒病情的行为”“害人害己,严惩不贷”“康复后也要追究其责任”“因为隐瞒病情,导致多人被隔离,甚至是被感染,必须严惩”,在对潜在后果表示忧虑的同时,不少民众通过网上留言等形式发声,呼吁对这类行为进行从严惩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刻意隐瞒个人情况,拒绝隔离治疗,致使病毒传播扩散的行为,不仅耽误个人治疗,而且会威胁社会公众的安全。“刻意隐瞒病情、湖北接触史,并且与他人密切接触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说。

“刻意隐瞒病情、接触史、旅行史,不仅延误自身治疗时机,情形严重者更会触犯法律法规、干扰防疫大局。”微信公众号“侠客岛”发文指出,如实报告接触史、旅行史,积极采取隔离措施,不仅是对自己、家人负责,更是对全社会负责。一个人的隐瞒,往往会让无数人的努力付诸东流。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波及范围的最有效措施。《解放军报》在评论中指出,“抗疫”面前,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只有据实告知,才可以使自己获得及时隔离与救治,让亲友乃至更多人做好必要防护,更能帮助管理部门充分掌握疫情和警示信息,便于统筹部署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莫让隐瞒成为病毒的帮凶”。

对隐瞒病情致多人被隔离的行为如何定性?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对于抗拒疫情防控措施,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明确了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惩的态度。不过,也有学者指出,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采取严厉的刑事政策完全合理,但是政策不能超越法律,罪刑法定仍然是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比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犯罪,成立本罪并不需要出现死亡、重伤等实害结果,只要存在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就构成犯罪,就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在具体的实践中,对于相关罪名的适用应当足够慎重,任何时候依法防疫的底线不能突破。

隐瞒病情背后是对隔离的深层焦虑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对隐瞒病情行为从严惩处的同时,也需关注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日前,天津发生一起“因恐惧被隔离抢夺警械致民警受伤”的案件。1月25日晚,卢某峰乘坐上海至哈尔滨的高铁列车中途在天津南站下车,因其存在感冒发烧症状,为逃避疫情排查躲入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某小区居民楼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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