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 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为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先生。下面,我们请连维良先生作介绍。2020-12-25 15:00:59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连维良]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李克强总理强调,信用体系建设要遵循法治轨道,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桩”。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部署,为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性文件,对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有序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全覆盖,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信用信息共享水平显著提高,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广泛应用,支撑了审批时间大幅度缩短;支撑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信用贷款规模明显增加;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监管效能显著提升。2020-12-25 15:05:01
[连维良]同时,随着全社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越来越重视,越来越多的地方及其部门将信用措施运用到社会治理的多个方面。但是个别地方在缺少政策和法规依据的情况下,仅通过地方规范性文件甚至是地方部门的文件,确定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措施运用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纳入,一些地方出现了信用措施运用范围的泛化和扩大化。不少地方信用法制建设不够健全,一些地方信用修复困难、权益保护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影响到个人和市场主体的权益保护,也影响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发展。为了认真解决这些问题,《指导意见》对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规范和完善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2020-12-25 15:05:03
[连维良]一是科学界定信用措施运用范围。将特定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失信惩戒措施运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必须严格以党中央、国务院文件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信用信息实行目录管理,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管理。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二是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信用信息是否及在何种范围共享和公开要坚持合法、必要原则,并在编制信用信息目录时一并明确。三是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限定为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方面的责任主体,不得擅自增加或扩展。具体认定要严格履行程序。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必须基于失信事实、于法于规有据,做到轻重适度,不得随意增设或加重惩戒,不得强制要求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等惩戒失信主体。五是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对符合修复条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移出失信名单。六是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格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违法行为。2020-12-25 15:05:05
[连维良]《指导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一系列措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有效治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对于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依法依规不断规范,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只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支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2020-12-25 15:05:06
[寿小丽]谢谢连维良副主任。下面,请陈雨露先生作介绍。2020-12-25 15:13:19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陈雨露]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征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体系的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秉持着征信为民的基本理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的发展方向,不断推动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和发展,不断的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目前,人民银行牵头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全球的最大的征信系统,同时由市场化的征信机构自主采集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信息,就是非信贷的征信信息,目前也已经成为我国征信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从应用的效果来看,征信体系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社会诚信意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大家知道,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当中有一项考核指标是基于征信的信用信息指数。这个指标中国已经连续四年获得了满分。今年年初,人民银行的二代征信系统顺利上线了,进一步的提升了征信系统的服务能力、安全性和便利性。同时,为了缓解很多缺乏信贷记录的小微企业在首次融资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面临的融资困难,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各地建设市场化的征信平台,指导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创新服务,利用非借贷类的替代数据探索出了浙江的“台州经验”和江苏的“苏州经验”,并且在全国复制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0-12-25 15: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