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规划实施范围为全市域。
一、基础和形势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以总量减排和生态建设为抓手,加强污染治理,严格环境监管,优化经济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目标,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但总体上仍没有迈过高污染、高风险的阶段,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环境风险防控任务较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加速推进,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以更大力度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南通篇章提供重要保障。
(一)工作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3.49%,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0.3%。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III类以上地表水比例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2015年市区(不含通州区)空气AQI达标率67.7%,位列全省第二;PM2.5浓度持续下降,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03%,降幅全省最大;酸雨污染显著减轻。土壤环境基本保持平稳。
治污减排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持续实施“清水工程”,新增污水处理厂18座、污水处理能力29.7万m3/d、污水主管网近1595km,封堵排污口100多个,规范化整治沿江排污口36个,整治县乡河道近1.5万段,村庄河塘6.6万段(个)。实施“蓝天工程”五年行动计划,三大电厂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所有发电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划定了禁燃区范围。建设城乡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15座,大型生活焚烧发电厂4座,日处理能力达4800吨。依法开展钢丝绳、印染、化工行业标准化整治;大力推进港闸区、通州南部地区、启东滨江化工园区污染集中整治。依法否决和劝退近400个重污染项目,有效防止了重污染项目的上马。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84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5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8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11万吨,分别比2010年累计削减19.07%、15.38%、15.56%和26.74%。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居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持续完善。省内首创对化学品生产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助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省内率先试点实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制度,省内首家开展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连续三年开展环境执法“亮剑行动”,开展“环保大检查”,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构建重大问题化解平台。对全市1800多家企业进行“环保信用”等级评定,落实绿色信贷政策。2014年差别水价政策被省政府借鉴推广。2015年“环保信用体系南通模式”被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最佳事例”。出台《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10大类60个生态红线保护区,全市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比达23.07%,配套实施监督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文件。全面实施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制度,探索推进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模式。
(二)问题与挑战
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退化趋势。经济总量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能源资源需求继续增加,复合型污染可能进一步加剧,污染物抑制增量、削减存量任务艰巨。流域性水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断面不能稳定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全市PM2.5浓度(58微克/立方米)距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仍有不小差距,臭氧超标问题日益突出。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不清,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尚存安全隐患。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面源污染仍存在问题。生态系统功能下降,一些地方原有水系遭到破坏,河网调蓄能力下降,生态服务功能弱化。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面临威胁。
环境风险防控任务较重,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加大。沿江、沿海和各县(市)分散式布局的化工产业有待进一步集中。印染、化工、钢丝绳等企业数量多,入园率不高,难以统一进行监管和实施污染治理,部分地区环境隐患多,引发社会不稳定。长江干流岸线开发强度大,岸线利用布局不尽合理,生态保护岸线、生活岸线比例偏低。沿江饮用水安全风险防范任务艰巨,长江航道运输繁忙,长江南通段年均过境船舶流量超100万艘次,日断面流量2700余艘次(高峰时达5000余艘次),货物流量达11亿吨(危险货物超过1亿吨),对水源地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发生事故和污染的可能性随时存在。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任重道远。能源结构以煤炭类化石能源为主,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较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不高,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需加快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2015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83立方米和15立方米,水资源利用方式与我国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及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显粗放。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质量尚未根本好转,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暂未有效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不够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战略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对全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与《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要求,我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促进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提供了有利契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三河三行业”整治、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深入开展,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增添了新的动力。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日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合力逐步形成,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奠定了社会基础。
总体来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推动大保护,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