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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作者:东东笑话网2021-03-14 10:42类型:互联网动态 已有137人围观 点击提交给百度收录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陕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天蓝、水碧、地绿的美丽陕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和我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全省生态环境形势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并举,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修复、渭河汉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等一系列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完成了“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1.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全省绿色版图向北推进了400公里。森林面积达13302.6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06%。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累计达7.29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减少88.91万亩,种草保留面积57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4.45%,绿地率达28.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18平方米。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展良好,林业自然保护区达4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596万亩。秦岭野外生存大熊猫数量达345只,种群数量增长了26.4%。朱鹮野生种群数量达1480余只,栖息地由汉江两岸扩展至渭河以北。全省各级各类湿地保护区达9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达31处,保护和恢复湿地面积228.68万亩。

2.全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全省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20座,实现县区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总设计能力达425.28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3.2%。火电脱硫脱硝装机容量分别占总装机容量的99.2%、96.4%,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实现脱硝,75平米以上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完成脱硫改造。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4.16%、13.61%、22.44%、18.07%。以关中城市群为重点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向好,以“一河两江”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初显成效。

3.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初步建立。

全省新改建国控、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43个,完成黄河、长江两大水系36条河流水环境监测网。建立了卫星地面站、新一代天气雷达、雷电探测仪等天气气候监测系统。制定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3S技术监测规程》地方标准,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水土流失、气象等监测系统初步形成。

4.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逐步完善。

先后制(修)订《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了土地及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基础脆弱,历史欠账较多,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资源禀赋形成的偏重型产业结构使得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压力巨大。

1.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2015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万元GDP排放强度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7%和26%,全省10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优良率75.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除榆林、商洛、延安外,其他7个市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超标50%以上。渭河干流仍有两个省控断面及部分支流入渭断面水质为劣V类。

2.生态问题仍然严重。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11.9万平方公里,占省域面积的57.82%,年均土壤侵蚀量高达7.35亿吨左右;沙化土地面积1.41万平方公里,占省域面积的6.85%。全省森林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森林碳汇等生态功能仍然脆弱。农田过度开发利用,土壤风蚀加剧。

3.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

第二产业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煤炭占能源消耗的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3个百分点。环境污染从单一型、点源型向复合型、区域型转变,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水资源短缺不断加剧,环境风险隐患日益显现。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强化生态建设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坚持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联动协同,强化山河江坡塬系统保护,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开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绿色发展,标本兼治。

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立足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的突出问题,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强化源头防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建设生态宜居美好家园。

2.保护优先,科学防治。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开展全生态链、全生命周期控制,减少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继续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

3.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坚持“强关中、稳陕北、兴陕南”,深入实施关中园林化、陕北大绿化、陕南森林化战略,实行差别化的环境保护政策,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资源环境禀赋,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体系、人居生活和生态安全格局。

4.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要求,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5.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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